刑事强制措施是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案件,一审判有罪、免于刑事处罚,释放时是取保候审,可以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应该是适用法律错误吧,刑事案件一审判决有罪免予刑事处罚,是一种对犯罪较轻微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罚,而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错施。
因此,刑事一审判决犯罪分子免予刑事处罚,本刑事案件已经完结,就不能再用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具体到本案,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可不予再采取任何刑事处罚了
在刑事案件领域,一审宣判的时候,被告人或嫌疑人处在取保候审中,法院判决缓刑,是正常的,没有违规的地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具备法定情形,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情况下,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从称谓上可以看出,在侦查阶段、诉讼阶段都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因此,在一审宣判时,对方处在取保候审阶段是合规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4.羁押期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继续羁押不合法,这时需要变更强制措施。
因此,既然对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说明经过了法定程序,不会违规,是合法的。
谢谢邀请。如果被告人在开庭前本身就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审判决生效前,取保候审继续执行,判决生效后,执行判决,中间不能有空档。如果开庭前被告已被逮捕,一审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一审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执行到判决生效之日。判决生效后,取保候审无需办理解除手续,因判决生效自动解除。(所有刑事强制措施都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自动解除,执行判决)。所以,判决生效(二审判决或者一审判决后上诉抗诉期满未提出上诉抗诉)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合法的。
因为判决宣告后,被告人还有十日上诉期,检察院还可以在十日内抗诉,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是有罪免刑判决,但被告人可能自己认为直接无罪还要上诉呢?或者检察院认为该判处刑罚而抗诉呢?所以这个时侯只能取保候审释放。
当然,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届满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则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会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
一般的取保候审需要三个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有相应取保保证,可以取保,取保保证包括人保和保证金,二选一,实际被取保的人还有其它多种情况,比如严重疾病无法刑事拘留而取保的,证据不足而取保的。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侦查机关对其办理取保候审;对于起诉的案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可以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问题意见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在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中的不同阶段分别由相关机构决定:
1.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决定是否予以取保候审(逮捕后,可能需要检察机关同意)。
2.审查起诉阶段,由公诉(检察)机关决定是否予以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由审判机构(法院)决定是否予以取保候审。
上述取保候审均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
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最关键在于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即社会危险性。一般而言,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初次犯罪的,取保候审会比较容易。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取保候审的方式
有两种方式。
1.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须与案件没有牵连、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所和收入、有履行保证的能力。
2.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依据案件的情况、可能判处刑罚的情况、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综合确定保证金数额,没有具体数额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71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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