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

法律百科 2025-08-24 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重新分割吗?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吗?
  2. 你认为离婚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重新分割吗?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吗?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或离婚时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要求对新发现的财产进行分割。2、如果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或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下才能撤销,然后重新分割,仅仅显失公平是不能撤销的。本案中您仅觉得不满意、不公平,并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3、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司法实践中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谢谢邀请,如果没证据证明当时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原则上不可以重新分割。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可以少分,但过错情形范围很窄,就是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上述情形。除少分外,还应赔偿无过错方损失。

你认为离婚过错方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但凡涉及法律的都是秉承理性,普适性。

西方国家,譬如美国实行人治和法制相结合,同一个案子,不同法官判定结果不同。大方向说,各有所长。

而人治的缺点在于,人是非理性人,都是感性的,会被周围事情所影响,不同人的情感倾向不同。你可以说大众决议,换言之,道德标准,而这个标准本身就是一定时段内基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产生的,它是动态的,具有不确定性。而律法具有平等性(至少公开上),普遍适用每一个人,这点和人治是相违背的。

另外,婚姻过错方,这里的对错怎么认定,本身婚姻就是复杂的生活集合体,没有绝对的对错,如何鉴别。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这种没有判定标准的事情,最多列入民事纠纷,诉讼都算不上。

另外,法律固然具有时代局限性,但法律规定的都是能量化的事情,并且法律的修改期限特别长久,不是能今朝昔改的。

法律要的不是"你认为",而是只认同法律规定。

作为一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我认为婚姻的过错方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因为办理了这么多离婚案件,才让我有特别深的体会,就是现在有的人对婚姻实在是太草率,太儿戏了,太不负责任了,所以对于这样的人,如果不给予一定的惩罚,真的是有点说不过去,特别是对于另一方配偶来说,其实是不公平的。

比如有些人想出轨就出轨,成天在外面沾花惹草,有些人举手就打人,对另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赌博,酗酒,这些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都是属于明确的法定过错。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这样的过错,另一方配偶是可以提出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这个赔偿的数额很有限,最多也就几万块钱而已,所以对于这些人其实是不疼不痒的,没有什么震摄性,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所以很多人其实是无所谓的。

但是假如法律规定了,如果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那么等于明确了可以净身出户的这个法律条文。那么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会三思而后行,怕万一有一天如果离婚了,真的自己一分钱得不到,也可以适当的约束这些人的行为,所以其实对于婚姻的稳定性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当然,也许有的人不怕破财免灾,依然还会我行我素,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怪我们遇到这样的渣人,希望下一次能够遇到更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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