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赔多少钱
入职几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吗?
只要是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都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可以。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第一,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工资是之前已经收过一份了,再收另外一份就行了。这个跟用人单位协商未必会给你,可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超过一年都没有签的,自动视为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未买社保,能提出双倍赔偿要求吗?有何依据?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国家强制性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未买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拉倒监察部门监督和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也可以让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经济补偿标准:
1.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4.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5.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起,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相关部门监督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预期不补缴的,应收取相应的的滞纳金。
1.劳动者可以跟单位协商,补缴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
2.协商不成的,向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投诉,由社保中心监督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3.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监督用人单位补缴;
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聘用书;
2.劳动合同书;
3.工资条,或银行流水;
4.工作牌;
5.考勤数据/记录等;
小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正常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以公司为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请注意:切记不要直接以该理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各地的实践操作不一,很有可能到最后仲裁委或者法院不支持经济补偿的请求。
如广东省的规定是:在被迫解除之前,需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补交的请求,如用人单位未再一定期限内予以补缴(通常为1个月),劳动者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才有支持经济补偿的可能。
劳动法律法规各地的实践差别很多,关于劳动方面的咨询最好是表明所在地域,这样在解答的时候才能更加准确和具体。
未买社保不是双倍赔偿,如果员工以没交社保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每工作一年单位应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员工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员工以单位没交社保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支付,单位仍不支付的,要加付50%-100%赔偿金。
关注打听生活,少念法律条文,多讲实际操作,每天学习一个劳动权益小知识!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为什么呢?我们逐步来分析。
先分析下问题中的关键条件
一、单位已经有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所以这块是没问题的。
二、你已经工作了一年,但没有买社保,这是单位的违规点,目前来看我们只能从这个角度入手。
能提出双倍赔偿要求吗?
根据问题中提出的情况,答案是肯定没有的!因为公司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有违法辞退你,所以不存在双倍赔偿的说法。
唯一能要求的,就是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还有补缴社保!
因为入职一年公司都没有给你买社保,那么这个时候,你就能以公司未依法足额购买社保为由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你经济补偿金,还得需要你申请劳动仲裁才行。
经济补偿金,就是我们所说的N,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年限中不满6个月的,按照0.5个月工资算。因为你工作一年,基本上就是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工作一年多1天,不超过一年半,那就是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补缴社保要到社保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社保补缴事宜。
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在劳动仲裁时候需要哪些证据呢?
一、劳动合同,这个不用说,证明劳动关系用。
二、社保缴费清单,如之前有交过,不提供也可以,这个实际上由公司举证。公司没给你交,肯定没有证据了。
三、工资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主要证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额度。
四、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离职的告知函,代表你有通知公司被迫离职。这个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告知公司,自己保留好相关证据。
接下来就是按照劳动仲裁的步骤去走即可,当然,需要花费一些时间。
总而言之,双倍赔偿肯定是没有的,目前只能有机会拿到1-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你要评估下值不值得去花费这个时间和精力。
首先,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由用工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这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而一年未办理社会保险,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双倍补偿金,并要求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补缴。
因为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存在违法约定试用期,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以及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其中对用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须支付双倍补偿金。
上述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该依法维权,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赔多少钱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