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手续有哪些证件(离婚需要手续有哪些证件和材料)

法律百科 2025-07-03 2
离婚需要手续有哪些证件和材料汇总:
  1. 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 异地复婚手续怎么办理?
  3. 父母离婚,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件?

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离婚需要的手续: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1、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确定要离婚的,再次前往婚姻登记进行离婚登记。

2、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及 小孩的扶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可带好身份证、结婚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异地复婚手续怎么办理?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父母离婚,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件?

律师解答:按照规定,离婚后,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再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