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财产损失证据有哪些
-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和证据是一起交吗?
- 上诉对方赔偿物品损失需要提供什么?
- 我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这期间产生的损失费能得到补偿吗?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由自己赔付完成,现在需要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证据?有哪些建议?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和证据是一起交吗?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和证据在法院立案时需要一起提交 。通常法院会审查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有无相应的证据进行支持 因此在法院立案时 起诉书和证据必须要一并提交 。同时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时 也会给被告方邮寄送达相同的一份 材料。
上诉对方赔偿物品损失需要提供什么?
需要提交物品损失的证据。
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需要提交原告的身份证,起诉状,证据目录,物品遭受损失的证据。如果被告是个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被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如果被告时单位需要向法院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我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这期间产生的损失费能得到补偿吗?
如果交警扣车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执法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交警扣车,理由正当,程序正当,手续齐全的,这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无过错,国家不赔偿。至于造成的误工费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一、交通事故要先明确事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由自己赔付完成,现在需要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什么证据?有哪些建议?
感谢邀请。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死亡案件。理赔的时候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有三类。
一类:有效行驶证明:肇事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身份证明,相关资质的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类:受害者身份及受益人证明。身份死者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户籍注销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如果已先行赔付,应附受益人的收款证明,签字并按手印。)。但鉴于客户对保险公司理赔需要资料的不熟悉,建议还是报案后有理赔人员介入一起理赔更高,不易产生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三类:其他费用报销证明:如有救治等费用产生,还需提供入院的病历,诊断证明,用药发票和用药清单。第三方财产损失证明等。
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具体材料准备上有些不一样的要求,所以以上提供的都是共性的要求,具体材料准备还是应该以投保公司的要求为准。
行车路上,小心驾驶,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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