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当场行政处罚的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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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行政处罚法当场处罚最高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1)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行政法对个人处罚当场收缴的上限和治安处罚法对个人当场收缴处罚的上限分别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 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 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 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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