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违反什么法

法律百科 2025-08-31 8
你还在问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违反什么法?今天给大家分享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违反什么法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工资条,是存的什么心呢?
  3. 签了劳动合同一直不给我,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吗?
  4.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诈骗?
  5. 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后果如何?
  6. 公司现在不让员工休息,是否违反劳动法?员工可否自己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并追讨赔偿?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知道你说的承担责任是什么意思?你是说用人单位与你签了合同后不把合同文本的另一份交给你是吗?

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那么一些用人单位这样做过。笔者当年就曾经历过。表面上看,他们帐好像算的很精,其实他们是精明过头了,就像掩耳盗铃!

我国劳动合同法里写得清清楚楚,企业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你不想离开这间企业,那你就保存好所有的与这家企业有关的资料,比如工牌、工资单、工作服等。一旦有事情发生,你就可以拿出这些东西来证明你是该企业的员工,从而依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谢邀。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将签好的劳动合同给一份给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管理规范,入司后在试用期就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都会在签字盖章后的第一时间返还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

而对于一些管理不规范的企业,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时,大多都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希望以此使劳动者在维护其权益时缺乏依据。但《劳动合同法》对这一块有明确的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单位必须返还一份给劳动者。

2、未将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1)为将劳动合同给一份给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意味着劳动者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才会介入。

(2)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将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在接到劳动合同文本后,才可以通过文本知道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自己的权利义务,也才可以清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有关其权益的相关条款是否真的写入了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应负法律责任的规定,弥补了以往法律法规的不足,为劳动者维护其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法》有明确规定的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工资条,是存的什么心呢?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工资条,公司是存什么心?这个很简单啊,公司肯定是不合法不规范的公司,管理混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也是失职,因为这样的公司肯定会有人举报投诉过,这种情况也很正常,很多当地劳动部门为了当地经济利益,就会牺牲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暗地里或间接支持这些不合法的企业,所以一直就存在吧。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不给工资条,最终的结果就是公司想拖欠或不给劳动报酬,让劳动者找不到存在事实关系的证据,未雨绸缪,就是为了防范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安好心,这样的公司迟早会倒闭的,名声不好,一传十,十传百,到时候,就没有人去这样的公司上班了,里面的人也会感觉不安全,上班不安心,这种情况,公司能做起来吗?客户知道也怕这样的无赖公司,阴险非法,不登大雅之堂。

出现这种情况,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保留好与公司存在事实关系的一切证据,如:工牌工衣,考勤表,**通知书等等,估计五险一金也没有购买,超时加班肯定也严重,只要有证据,分分钟举报投诉到当地劳监部门,让劳监部门行政行罚,限期整改。劳动者自身合法利益如有损害,拿起上述证据,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只有自己强大了,才不会被企业欺压。不要幻想企业自主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这样的企业全国也没有几家,为了钱,什么事企业都做的出来!衷言逆耳,望及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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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一直不给我,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吗?

首先要说,合同应该是双方签字之后就生效了,你手中没有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其实我更想说的是以下的话:接触头条这些问题以来,才发现那么多公司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同签订者是双方,所以签字双方至于应各执一份。不理解这么简单的法律常识这些企业会不知道,还是明明知道而故意反其道而之?我觉得这问题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了,各地人社部门应把这事做为劳动监察的内容重点清查一下,也可以要求企业将劳动合同电子版报劳动部门备案。劳动者手中有一份劳动合同,不仅是他们的合法权力,而且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维权依据,应该保证劳动者这个最起码的权力!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虽然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一份,但不算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诈骗?

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后果如何?

责令限期纠正。单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应各执一份,有些单位图省事和节约,只写一份合同,员工不给,这是违法的,当事人有权索要一份,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纠正,到期仍未纠正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公司现在不让员工休息,是否违反劳动法?员工可否自己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合同并追讨赔偿?

1、首先建议你了解一公司实行的哪种工时制。工时制包括三种: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

2、若公司实行的综合工时制,公司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综合工时制,它是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的工时制度。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因此每月时间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167个小时,超过的工作时间就需要支付加班费。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公司是可以集中放假休息和集中生产。

3、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再看看情况。若公司以后不安排你们员工集中休息,你们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

4、建议你关注加班费是否发放?是否发放合理?若公司的加班费发放有问题,你们同样可以去投诉公司。

我需要你的关注。你的关注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

根据你简单描述,我给你的意见是现在开始收集加班的证据,然后主张加班费。我明确的告诉你,虽然劳动法上明确写明了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但,就写到这为止。并没有写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让员工休息怎么办?所以你是无法通过用人单位不让你休息来主张任何赔偿的。你只能收集足以证明你超时工作的证据,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你就可以根据这条,直接给用人单位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既可离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你拿着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一年以内的加班费,及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两项。如果你证据充分有利你的主张是会得到支持的。

我强调一点,你必须按步骤实施,这一切的实现是要有充分的证据做为保证的。如果没有证据这一切都是白说。具体步骤和收集证据的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和方法,你可以关注我,在我过去回答的问题里仔细找,都有详细的说明。这事需要认真仔细,不是很难,但也绝对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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