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标准是多少

法律百科 2025-09-0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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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 违反治安管理何种情形,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3. 一人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如何处理?

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主体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且都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

2、客观上共同实施了同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各个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过错,即对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何种情形,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一人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如何处理?

就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处罚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一个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六个月内,又一次违反同一种治安管理行为或其他种治安管理行为的,则按照从重的原则处罚;

2、一个人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按照不同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则将两种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最多不超过20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所谓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一人实施了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指多次实施了同一种行为。合并执行的,拘留处罚可以超过十五日,罚款处罚可以超过两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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