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由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 劳动者在关联企业之间调动是否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续签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
- 企业要求变更签约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后续离职补偿怎么计算?
- 劳动合同转成第三方重新签订利弊?
- 同一公司调换部门,岗位变了,职务变了,需要重新签署合同么?
- 劳动合同错了一个字母需要重新签订吗?
- 劳动合同主体由母公司变为子公司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关联企业之间调动是否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先说结论:双倍工资要求要视具体情况而言。
1、首先看当初甲公司安排王某去乙公司工作时的具体约定,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有下面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立法精神,如果甲公司在安排王某到乙公司上班时,已经向王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可视为甲公司已经与王某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终止了劳动关系。王某与乙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乙公司不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3、王某如果没有领取经济补偿金,并且已经与甲公司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被甲公司安排至与其有关联公司(关联因素是同一老板投资)的乙公司上班,在乙公司上班这段时间依然在原合同期内,原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和工资待遇均发生了变更,这种变更王某已经通过到乙公司上班的行为实际履行。只不过,这种变更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王某的工作变更,实质上是由于“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王某与甲公司依然存在劳动关系,甲公司依然是用工主体。在这种情况下,乙公司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续签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应该不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根据合同到期的实际情况,再在时间上作延长的合同续签,不会重新签订合同的。
除了劳动合同条款出现重大调整与修改,这必须要与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协商后,才能重新签订合同。所以劳动合同没有进行重大调整与修改,一般只是续签合同。
企业要求变更签约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后续离职补偿怎么计算?
问题一:很明显不合法。合同必须自愿签订,重新签订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单位强迫你不签合同就自动离职不合法,你当然也不能按照单位的意思自动离职。
问题二:如果重新签合同,新合同上面写清楚以前工龄连续计算的话,你不需要纠结。如果在重新签合同之前你已经写了因个人原因的离职申请或者原单位已经和你签了解除协议已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工龄肯定不能连续计算,前一段劳动关系已经结束。
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的是第三种情形,即新合同未约定工龄连续计算,原单位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你需要搜集证据证明是“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后面的新用人单位工作”。具体到你的情况就是需要你搜集这方面证据比如仍然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先后两个公司属于关联关系。这样在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新用人单位向你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法律才会支持你连续计算工龄的主张。
切忌:重新签合同之前不能听信单位的花言巧语写离职申请,如果要写理由应是单位原因调动或单位委派你到子公司工作,若写成。
劳动合同转成第三方重新签订利弊?
1、跟自己所在的公司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很明确。属于一般的劳动合同。
2、跟“第三方公司签”,则“第三方公司”是用人单位,你工作的公司仅是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与一般的劳动合同关系比,劳动者权益比较难保障。
同一公司调换部门,岗位变了,职务变了,需要重新签署合同么?
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的职务,不能随便更改。转正后岗位晋升了或者岗位异动了,应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整岗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仅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成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工工资给补齐差额,并续签第二次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因此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决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错了一个字母需要重新签订吗?
如果劳动合同中错了一个字母,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重新签订。因为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关键是其表达的意思。如果错误不影响表达原意,或者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出错字是如何产生的,那么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如果错误涉及到关键词汇或者涉及法律的条文,建议及时进行更正以免引发相关纠纷。毕竟,完整和准确的合同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劳动合同主体由母公司变为子公司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2种处理方式:
1、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2、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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