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

法律百科 2025-09-0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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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案侦查一般多长时间?
  2. 公安立案审查期限怎么计算?
  3. 怎么计算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
  4. 受案回执期限是多少天?

立案侦查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的行政案件侦查期限,案情简单的为一个月,案情复杂的请领导审批后侦查的期限两个月,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法律没有规定侦查的具体时间,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直到把案件破获。

立案侦查时间一般是2个月,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需要在限定的期限结束。

公安立案审查期限怎么计算?

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期限如下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法律并未强行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八条 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怎么计算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

从收到起诉书开始计算。

立案从收到起诉书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收到起诉人的起诉材料开始计算立案时间,七天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通知起诉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交纳诉讼费。从立之日起计算审理期,如一审民事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下达判决书要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受案回执期限是多少天?

受案回执有时间限制。一般报案后七天内可以拿到回执单,公安机关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这个期限是不一定的,公安立案时间从其程序规定上,是分受案与立案的,时间上受案是当时,立案时间分别是三日内或七日内,但最长时限是六十日。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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