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百科 2025-09-08 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法院的执行局程序终结是什么意思?
  2. 什么情况下会撰写终结执行申请书?
  3. 民事裁定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
  4. 执行终结案件恢复应具备哪些条件?
  5.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在网上查询吗?

法院的执行局程序终结是什么意思?

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是由于发生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能继续执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

实践中一种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个是终结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经过人民法院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则可能枯木逢春,重新恢复执行并执行到位。

终结执行则是彻底终结执行程序,主要是因为被执行人主体资格消灭,又没有继受债务的主体,也没有责任财产,这种状况今后也不会有改变的可能,彻底退出执行程序是此类案件的最好归宿。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终结执行的情形主要有: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什么情况下会撰写终结执行申请书?

终结执行申请书通常在以下情况下撰写:当申请人决定撤销强制执行申请,或者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时;

当被执行人已经死亡,且没有遗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承担人时;

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权利人死亡时;

当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时;

以及当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会向法院提交终结执行申请书,以终止执行程序。

民事裁定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

民事裁定终结执行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

执行终结案件恢复应具备哪些条件?

恢复执行终结案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向原审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写恢复申请执行书,附上生效判决书和生效证明。

其次,原申请执行事项未完结的就可以继续申请恢复执行,再者,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或有新证据新情况发生都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在网上查询吗?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在网上查询,可以到中国网上去查档,能够查到。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时,结案时,通常会制作执行终结裁定书来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该终结裁定书就是案件执行完毕的依据,这个依据是由法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来进行开具的。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做结案处理的情形。

主要包括以下这几种:那么,第一,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第二,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第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第四,被申请人这个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第五,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第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第七,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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