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

法律百科 2025-09-17 1
大家好,关于审查起诉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审查起诉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什么人可以帮助当事人委托律师?
  2. 为什么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3. 两个原告起诉一个被告可以雇同一个律师吗?
  4. 律师可以帮忙办理委托公证吗?
  5. 被起诉后一审不请律师,可不可以二审请律师代理,符合程序吗?

什么人可以帮助当事人委托律师?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委托代理人。

其次,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本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可以委托代理人。

第三,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为什么律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保障律师及当事人权益。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是可能陷入法律纠纷的,比如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就是双方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若当事人的权益被律师损害,当事人可以依据该委托代理合同起诉律师,但作为律师个人,其不一定有能力对损失进行赔偿,进而当事人得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将这种风险转嫁给具有赔偿能力的律所是比较合理的。

两个原告起诉一个被告可以雇同一个律师吗?

一般是可以的。同一案件,两个原告一般是可以雇同一个律师的。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一案件,都是原告,利益应该是没有冲突的,既然利益没有冲突,那么就可以雇同一个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了。

但同一案件的原告与被告的利益基本是冲突的,所以,一个律师是不能同时作为原告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虽然两个原告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在委托代理人时,可以委托同一名律师代理诉讼,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就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律师可以帮忙办理委托公证吗?

是的,律师可以帮忙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指当事人(委托人)授权公证处或公证员代表自己进行特定的法律行为,以达到证明事实、确保法律效力的目的。

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委托公证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委托公证书的起草:律师可以协助委托人起草委托公证书,展示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和要求。在起草公证书时,律师会确保合适的法律术语和条款被包含,并且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

2. 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法律咨询:律师可向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解答委托人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确保委托的法律事务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3. 协助委托人与公证处或公证员沟通: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与公证处或公证员进行协商和沟通,以确保公证的程序和要求得到满足。

4. 监督整个委托公证过程:律师可以在整个委托公证过程中提供监督和支持,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在委托律师办理委托公证前,建议咨询当地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公证处,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委托公证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您准备委托公证所需的材料,协助您办理公证手续,并代表您在公证过程中进行沟通和协商。

具体来说,律师可以帮助您确定委托公证的内容和范围,指导您填写委托公证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协助您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并代表您与公证处进行沟通和协商。在整个委托公证的过程中,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您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是一项涉及法律和行政程序的复杂工作,如果您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被起诉后一审不请律师,可不可以二审请律师代理,符合程序吗?

首先来说,这个完全符合程序规定。

至于委不委托律师,哪个阶段委托律师,这是当事人的诉权。

当事人可以一二审都不委托律师,也可以一审委托,二审不委托,或者一审补委托二审委托,也可以一审委托的律师,二审时更换律师。

但是,从案件的实体效果上来说,建议最好一审时委托律师,因为一审时的请求,陈述等,二审时基本上不能再变了,可能一些证据遗漏了,或者证据没有处理好,对于自己不利的事实作出自认了,那么二审时请了律师可能也就回天乏力了。

本人代理的一起林权争议纠纷案,某县政府注销了当事人黎某的林权证,其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县政府的注销行为。然后他们委托律师,以县政府与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黎某诉讼请求。他们收到一审判决后,经人介绍找到了我,经过详谈,决定委托我来代理。因时间关系,结合他们一审时的证据材料,先给他们起草了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件以后,经与法官助理沟通,进行了阅卷,然后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同时撤销了县政府的注销公告与市政府的复议决定,林权失而复得。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认为有人占了他的地建房,先自行提起了一个民事诉讼,被驳回。委托我们以后,我们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处理,先是向国土部门提出违法查出申请,在农用地上进行建房,违反了土地用途,请求国土局进行查处。国土局未处理,我们提起履行法定职责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国土局作出了责令停止施工以及责令改正的通知。但是,在法院的审理中,国土局拿出了他自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判决书,因为在民事程序中他的陈述,法院对行政诉讼裁定驳回了起诉。本案,虽然因为他们自行提起的民事案件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被驳回了,但好在在诉讼阶段中国土部门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也算实质问题得到了解决。还算是比较幸运的,否则因为自行提起的程序,将导致其维权目的难以实现。

所以,如果委托律师,建议趁早。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为既定事实了,才想起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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