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利息超过本金怎么处理
利息还超过本金,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中,应偿还的利息超过本金,不能片面认定合理或不合理,跟借贷的时间长短有直接的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率超过24%的,人民法院不支持,24%至36%之间部分以实际发生为准,而超过36%以上部分,人民法院则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的高利贷,还的利息已超过本金,还不了了怎么办?
应该深查那些民间借贷和网络借贷,那里也是滋生黑恶势力的肥沃土壤。贷款时怎么不去进行了解、放款前为何不爆打通讯录?其目的就是获非法暴利取不义之财,他们所采用的手段都是诱骗欺诈让更多的人上当。一旦还不了款就露出狰狞面目,利用恐吓威胁、上门催收甚至非法拘禁、泼漆毁锁等软暴力,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破坏了安稳和谐的社会和美满幸福的家庭。国家、政府早该出重拳整治,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及彻底摧毁!
你如果在正规银行能借到钱你肯定不会去借高利贷,高利贷就是你急用钱,你又借不到钱的情况下你才会去借,看是不是这几种情况借钱的,(一,债权人利息高于回家规定的法定利息。二,债权人强迫你借高利,三,在利息高的情况下强迫你借你不同意的时间,等等)。我也借过高利息,一般情况下只能应急,你把困难时间过了就应该还给人家,你长期用不还,难道是债权人不对吗?
还的利息如果超过本金怎么办?
首先,题主没有具体描述具体贷款细节:因为按照我国的房贷利率来说,一年利率5%,如果贷款时间超过20年,利息肯定大于了本金。你难道说,利息超过了本金,我不还了?
其次,我想题主想问的应该是短期内利息超过了本金的情况,然后目前还款遇到了压力,有没有办法减小压力?
再来看: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息24%,但在24%到36%之间的利息,已经支付了的无权请求返还,属于自愿原则;如果没有支付的可以请求不予支付;以36%的利息计算,只要你借了3年的时间,利息就基本超过了本金,这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法律只规定了利息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并没有规定累计利息超过本金合同无效,所以不用为此而担心。
最后:如果目前借款人无力还款,你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个问题要根据你真实的情况来:
一是、如果你认为你的钱必须拿回来,那么你就收集好证据材料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最后胜诉,固定了债权,等对方有钱,或者你新发现了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二是、如果你觉得你收到的利息已经超过本金,觉得并没有吃多少亏,那么你可以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减免部分本金和利息,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方案,并立即开始执行,早是将这个借贷关系消灭了,这样估计更容易解决问题。
(如果也碰到过此类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私信我,免费为你解答!)
民间借贷中,应偿还的利息超过本金,不能片面认定合理或不合理,跟借贷的时间长短有直接的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率超过24%的,人民法院不支持,24%至36%之间部分以实际发生为准,而超过36%以上部分,人民法院则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你说的情况,首先要确定是否是高利贷。按照目前的规定,年化利息超过36%的都属于高利贷。
我估计你的情况应该是拖欠了很多年,利息已经超过本金了吧。如果是这种情况,我站在一个从事贷款行业的人的角度给你分析一下。
贷款公司是以利息收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和市面上的做销售的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类公司的产品是货币。
回到你的问题上来,如果你在约定期限内结清本息,虽然相比银行贷款还是贵,但毕竟银行的资金监管更严格。但如果你拖了几年没有还本金,利息变的非常高,你心里可能是接受不了。但你换个角度想,如果这比钱循环放出给几个人,每个人都按时还款,这比资金的收入是很稳定的,而且也很可观。只不过由于你的违约,这比资金的占用费用,全由你一个人来支付了而已。
其实没什么不平衡的,商品打折是因为过了保质期就没有了价值,而货币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了。
民间借贷中,应偿还的利息超过本金,不能片面认定合理或不合理,跟借贷的时间长短有直接的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利率超过24%的,人民法院不支持,24%至36%之间部分以实际发生为准,而超过36%以上部分,人民法院则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息金额可以超过本金吗?
借款利息可以超过本金,例如,借款人在发生借款业务后,如果因为还款逾期的,银行或非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民间借贷,出借人会根据贷款本金继续计算应收利息,可能还有罚息(也属于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在逾期时间达到一定期限的,借款利息往往就会超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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