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

法律百科 2025-09-21 1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的知识,包括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又不给书面证明,该如何办?
  2. 任何形式用工都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单位不给开书面辞退证明,怎样才能劳动仲裁呢?
  4. 企业不给员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又不给书面证明,该如何办?

一、当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二、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三、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四、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并要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进入公司,应立即拨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请求他们来解决。即使最终未进入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可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做到以上五点,用人单位就很难再以旷工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了,并且劳动者可以借此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金。

任何形式用工都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任何形式用工不一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下几个不需要订立劳动合同。

1劳务出口不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需要签订委托劳务合同。

2已经退休的人员,返聘回单位,不需要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是只需要劳务合同。

3停薪留职人员不需要劳动合同

4协保人员不需要劳动合同,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简称协保人员,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单位不给开书面辞退证明,怎样才能劳动仲裁呢?

先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可能会影响失业待遇的享受。

一、单位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均要求求职人员提供上家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以便了解求职者在原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已经与上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往往也据此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因此,对劳动者来讲,离职证明具有很大作用,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也有可能阻碍劳动者寻找新工作。因此,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二,用人单位拒不开具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作为劳动者如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自身存在经济损失,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其主张也难以获得支持。

 

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得到司法裁决的支持。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拒不开具离职证明,致其无法重新就业并发生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合理确定。有较多的法院判决案例支持了劳动者的主张。

针对上面问题,@和谐劳动关系为您分析如下: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这样做一定能拿到证明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转移保险和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等方面都需要用到这离职证明。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既然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在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定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书面投诉处理,并要求给书面回复。

劳动行政部门首先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若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行政部门会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一般要求在几天内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用人单位逾期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将被劳动行政部门以“拒不改正”为由面临2000元至2万元的行政罚款。

@和谐劳动关系认为,一个用人单位不会因一个离职证明而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几千块。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其实每个劳动者都可以随时申请劳动仲裁,但问题是能否得到受理。因此,申请劳动仲裁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4、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一)受理范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仲裁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三)管辖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规定单位的义务。拒绝履行的,违反法律规定。

二、要看你得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做什么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主要用于,转移社会保险和再次就业。

三,你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针对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必要了解一下几点。

1、在劳动仲裁中,以实际证据为准,口头说的效力不大,所以书面的材料证据是最有效的。

2、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的节点,也是看辞退是否实际发生,也就是说要有公司辞退你的证据,如果不给书面辞退证明,而是口头告诉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辞退并不成立,很可能是公司的套路。

所以,如果单位不开书面辞退证明,我们应该这样做!

1、单位不开书面辞退证明,且有没有其他能证明单位辞退你的证据,那么每天就继续正常打卡上班。一定要继续继续打卡上班,如果轻信单位口头辞退而不去上班的话,很容易会被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辞退。而且此时贸贸然去申请劳动仲裁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如果公司取消你的打卡权限,甚至不让你进入公司,那么第一时间打劳动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好能形成书面的投诉受理记录,避免被公司坑。然后根据劳动部门的协调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安排。

总的来说,碰到这种口头辞退,且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的不去上班,一定要继续上班,直到收集到有效证据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这个时候自己急不得,得稳住,要记住此时公司比你更着急。

企业不给员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违法吗?应该怎么办?

何南回答

你好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企业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中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所要做的就是:

一、收集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合同、工资单、考勤卡、出入证、劳动照片等,用来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

二、将上述证据交给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节或者开庭审理(需要时间,一般需要等三个月左右,取决于案件数量的多少);

四、等待执行,如果单位过了最后期限仍不执行,可以提交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我是何南,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如果企业不给员工开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帮助解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开具书面证明资料,这种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我在猜测你们企业为什么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开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很有可能是你们企业没有合理的理由,所以不敢给员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因为如果员工有了这个证明,就可以直接拿到劳动部门去维权,对企业不利,所以企业才这么做。不然,如果企业有充足合法的理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可以大胆的开个证明给员工,更不用担心企业赔偿的问题,就一张纸而已,企业肯定乐于开具的。故综合正反两方面的分析,我认为你们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补偿规定,你们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既然是非法的,那么就应该对员工支付双倍赔偿金。员工在企业干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双倍赔偿,但想要拿到这个赔偿金,员工必须通过维权的途径获取。

就目前你们员工的情况而言,首选是想办法问企业要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然后拿着这个书面证明和劳动合同去劳动部门主张权益。如果员工投诉到劳动部门了,企业还是坚持不给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资料,那么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员工可以顺便查一下企业是否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一并维权。比如看企业是否缴纳或者足额缴纳了社保,加班费有没有给,如果存在这些问题,也可以维权的。

还有一点,员工是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三个条件,员工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金。

OK,关于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法律效力么?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