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吗(死亡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吗知乎)
死亡赔偿金应该由谁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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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无财产的,受害人可否要求家属赔偿?
赔偿的问题这就要看被害人家属态度和罪犯家属态度了。
如题中的罪犯没有财产的情形,如果罪犯是18岁以下,那么监护人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超过18岁,他名下无财产,他的家人是没有义务赔偿的!
不过,罪犯家人假如为了能够让罪犯得到宽大处理,必须要有认罪态度好的认定,这个所谓认罪态度好,就是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谅解书!
所以当然可以要求对方家属赔偿,前提是亮点,一时你愿意出谅解书,二是罪犯家属关心罪犯生死。
如果你不愿意出谅解书,只要求法院狠狠的处罚罪犯,那么一般对方家属也不会积极赔偿。人家不可能人才两空。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对方家属真心的诚恳的道歉,不管结果如何,都愿意赔偿的,这样的人家很罕见。参见玛莎拉蒂车主家人,至今一毛钱都没给过伤着和死者!怕的就是人财两空!
子女死亡后,父母是否有权分死亡赔偿金?
既然子女养育父母理所当然,那么当然父母作为子女的直系血亲理应如此,除非一种情况在于父母断绝与子女的关系便是收养关系。
不过看到这个问题确实感到默哀,子女死亡无疑来说算是心理和精神上的打击,黑发人送白发人。
但是一旦上升法律角度分析,父母虽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死亡赔偿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并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于情于理不是遗产,但是在司法实践是可以参照遗产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我国法定顺序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以及其他。
因此子女若是生前就有儿女的话,可以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由此可以得知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上述所述死亡赔偿金并不等同于遗产分割也觉非等额分配,若是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者转让的,应当尊崇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