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百科 2025-07-11 4
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介绍:
  1.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就业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如果不缴纳社会,员工可以申请仲裁。那么,不买社保赔偿多少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您可以以“公司不给缴纳社保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辞职的时候要以书面形式,写明上述具体理由辞职。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 强制给员工缴纳社保,所以你的公司不给交社保不仅侵害了你的利益,更违反了法律法规。

你以此理由提出辞职,然后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后,这个仲裁肯定是你胜诉,仲裁局会强制公司给你补交所欠的社保。

2、另外,因为是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你被迫离职,公司还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支付 标准为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不满一年大于六个月的,按照一个月标准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支付。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只是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