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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一方有可能继承遗产,怎么避免分给另一方?
最好是在结婚时就签订婚姻财产约定,夫妻各自管理自己的财产,离婚时各自拿走各自的财产,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法院对于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很难认真分辨,也不愿意去仔细调查,很可能导致一方财产损失
谢邀!
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遗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资产。
不过我认为有3种情形可以避免分给另一方。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解释起来比较简单,就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声明,我的遗产只给你。写份遗嘱全部搞定
第二。婚前有协议。各自资产归自己所有。
第三。速度办理离婚。在继承遗产前办完离婚手续就好了。
有可能继承遗产?可以继承就是可以继承,不能继承就是不能继承,其实是黑白分明的事情,为何是有可能继承的?是否产权人暂时还健在,但是又即将去世?因为一旦去世,是否有继承权一目了然了,不存在有可能了。
好吧,目前产权人尚未去世,所以是否继承财产暂时又变数。
如果产权人尚健在,变更遗产继承
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或者书面的方式变更遗产继承结果,比如让有继承权的人丧失继承权,这个估计不是题主想问的,我只是不想给另外一方,我不是不想继承啊
好吧,那就在遗嘱指定遗产归其中一方,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这样子继承回来的遗产,就不再归属夫妻共有财产,一旦离婚,自然也不需要分家产了。
没错,如果没有指定遗产归一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回来的财产也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旦离婚,是可以分家产的。
不变更遗嘱怎么办?
题主提到给我的感觉是产权人当前身体不太好,随时有可能去世,故而有可能已经难以立遗嘱,或者已经无法做公证指定遗产归属了,这样子,就陷入了要走法定继承的道路,故而就有了继承权,而且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
暂时不要继承: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了财产可以继承,也可以暂时不办理继承手续的,等办妥离婚手续后再继承遗产,这个自然不需要分了。
所以也可以尽快办理离婚手续。
只要不走司法判决离婚,离婚还是挺快的,提前预约民政局离婚手续就可以了,通常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不同民政局不同)。
当然了,离婚协议写清楚也是一个办法啊
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家产如何分,也是可以协议的,如果协议写清楚某遗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则也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另外一方明事理,也未必一定会去争遗产的。
部分地区,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个按理是违法的,女儿也有继承权的,但是现实中,很多地方,尤其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既然没有了继承权,那就谈不上分遗产给另外一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