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族的财产继承怎么分配(不婚族的财产继承怎么分配的)
一个人父母已亡,一生未婚,没有子女,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
他有没有兄弟姐妹?
不以他是五保戸来回答。
他父母已亡,一生未婚,未有子女。正规的问法,有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在不在?有没有养子女?他有没有义子?
按一般的想法,父母已亡。祖父母,外祖父母比父母岁数大,也早亡了。人的寿命可不一定按岁数。他的外祖母还活着,从小由姥姥带大。哥哥不在了,有侄子,姐姐不在,有外甥女,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这个义子经常来照顾他的日常起居。
他死后,谁有权继承遗产?
他死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没结婚即没配偶,无子女,父母已亡,因而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呢?
弟弟,妹妹,姥姥,侄子代哥哥代位继承,外娚女代姐姐代位继承。
《婚姻法》《民法典》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那么义子算不算法律认可的儿子呢?不算。但这位义子对他生前
较多扶养,虽然不在继承人范围内,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他的遗产为100%,义子可分得10%的遗产。弟弟,妹妹,姥姥,侄子,外甥女5人平均分配90%的遗产,每人继承他18%的遗产。
父母已亡,一生未婚,无儿无女其财产由谁继承,还得看该人是否留有遗嘱,有遗嘱的话就由遗嘱中约定的继承人继承该人的遗产,如果该人没有遗嘱,则由相应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找不到确定的法定继承人,那么该人的遗产在其去世后归国家所有。
1、 遗嘱效力优先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等继承方式。遗嘱效力优先,也就是如果该人在生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了自己妹妹或者直接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了邻居,或者任何一个他认识的人,那么遗嘱中约定的那个人就是继承人,并不限于自己的亲属,法律上是认可的,遗嘱中约定的继承人就可以依法继承该人的遗产。
2、 如果没有遗嘱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们分析一下,首先该人父母已经不在了,终生未婚也没有儿女,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不不存在了,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该人还有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能性不大),则由上述人员共同继承,此外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可知,如果该人的兄弟姐妹已经死亡,那么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为继承,成为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他的兄弟姐妹不在了,那他的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也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3、 既无遗嘱又无法定继承人则归国家所有
如前所述,如果该人既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没有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么他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归国家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某人父母不在,未婚无儿无女情况下财产如何继承的解答,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法定继承人归国家所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父母双亡,一生未婚,就没有配偶和子女,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没有了,就看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了。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按照年龄推算,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应该也去世了,所以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兄弟姐妹了。所以此人的遗产就由兄弟姐妹来继承了。如果没有兄弟姐妹,遗产就归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集体所有。
这要看当事人怎么安排了,如果他立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属于城市的,按照五保户政策处置,财产一律归公。有的人可能会说,当事人的亲属是不是可以分得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分得财产的。属于农村的,一般情况下,房产是可以归亲属的,农村的房产不比城市,只要其多少管点当事人的生活,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会把财产给其近亲属。当然,也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
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在继承人顺序及范围上,与《继承法》规定一致。不过《民法典》新增了一个外甥(女)及侄子(女)的代位继承。
父母去世,一生未婚,没有生育收养子女,那说明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这是时候就看有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存在。父母都已去世,祖父母外祖母可能在世的可能性应当较小。所以就看是否由兄弟姐们!若是兄弟姐们在世,那兄弟姐们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若是兄弟姐们也都已经在之前去世,那按《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只要是兄弟姐们有子女,那便由外甥(女)及侄子(女)来继承遗产。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这个新规定基本让多数案件不会出现没有继承人情况。
更极端一点,那就是兄弟姐们也都没有子女,那遗产便是没有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的规定其实基本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只是更加细化,对于村集体组织成员,那遗产就归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