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多久(不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多久才能离职)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在中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或者无故迟迟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个月后的任何时间有权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连续工作满一个月后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但如果些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便需要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如双方约定的提前通知期限、违约金等。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可以被视为违约,可能面临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仔细阅读自己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合同的约定提出离职申请。
谢谢邀请
你好,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你是可以随时离职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从你的提问中,我猜测是否是担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时候被老板随意开除而不给予报酬,害怕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如果是这样,我想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清楚是否为你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按照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职。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既可以直接离职,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同时祝你维权成功
我没有理解题主所说的“可以随时离职”是指随时到什么程度。以我对随时的理解是:当日提出离职,在第二天就直接不到公司上班了,其中包括不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材料,不交接任何工作的情况下直接离开公司。
如果是我所理解的这样,我的答案是:
这是不可能的,用人单位也不允许这样子操作。
在现在生活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员工,因为公司没有和个人签劳动合同的而要求马上离开的案例,也有一些人为了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故意为给公司签合同的案例。
无论基于什么样的目的,公司没有员工签合同,是公司违返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但是这不是员工需要离职时,可以不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说明,不做工作交接的理由。
为此我的分析如下:
01.公司原因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违法,为此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我原来也有小企业的工作经验,当时公司也是因为不懂或者没有专人负责的原因,导致公司全体员工都未签订劳动合同。
面对这样结果,则明显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此劳动者完全可以因此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给予入职后满一月的第二日至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因为这是因为公司未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管理规定,应该支付的赔偿费用。
02.公司录用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是公司的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现在还是存在很多员工把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认为自己是在签订“卖身契”的思想,为此很多员工宁愿不做这份工作,或者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不会给公司顺利签订劳动合同的,归根结底还是这些人对劳动合同不了解,认为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己提前离开,是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或者认为这是不自由的行为,为此他们非常抵触签订劳动合同。
面对这样的员工如果公司最终妥协,继续录用这位员工,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公司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那么员工就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同时这样的员工就非常可能出现说要离职就会非常快离开的可能性,不利于公司日常管理与后期工作的有效延续性。
03.劳动者离职不按规定提前说明而直接离职,公司是不会允许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扣发未发的工资。
正如题主所言,如果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那自己是不是就可以随时离开呢?这里存在两个解读。
其一:无论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想离职时,都是可以离开的,只是需要提前30日通过书面向用人单位进行说明。
其二:无论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想离开时,都是不可以不办理任何手续,不交接工作就能马上离开的,除非自己给公司老板达成某项协议或者公司直接开除员工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
为此题主这样的想法就是不成立的。那么如果题主现在想离职,那么还是应该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管理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然后完成工作交接等,才能够顺利的离开公司。
当然如果劳动者想依据公司未给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当日提出离职然后有一两天缓冲期就要离开公司,那么我很明确的告诉你,用人单位断撚不会同意,最终的结果是公司不会将最后未结清的工资结算给题主。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无论与劳动者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这都不是劳动者想随时离开都可以随时离开的事由。对于公司来讲,如果劳动者想因此随时离开,那么我相信,用人单位绝对会拒绝发放最后工作时间的工作作为惩罚。
不知大家是否有其它的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观点,欢迎指正我的说法,谢谢!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朋友可以【关注】我,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