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
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区别解除的理由不同,可能存在以下四种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的情况:
1、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几种无需支付解除对价的几种情况的,用工单位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比如:劳动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徒刑或刑事拘留的,或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企业或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用工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应当依照劳动者工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除去以上情况,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单位应当比照上述第二条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解除协议约定办理。
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没有规定企业停产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由各个单位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央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首先员工在在职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的轻重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还有因为员工的操作失误而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是在无法挽回的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单位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