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要求一个月才能走该怎么办(辞职公司要求一个月以后离开 合法吗)
辞职要提前一个月给公司说,但是我现在不想多待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有高见。
公司一般是这样,一般离职都会有要求你再干一段时间,包括工资都是给你押起的。这主要是因为,当你离职了,公司调配也好,招聘也好,要尽快找到人来接手你的工作,而且你离职了必须要做好交接工作,这样公司才能正常运营。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和动作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公司养活了那么一群人,也不能轻易的让他垮台了。
当然也有可能公司当你知道要离职之后,会故意把你挤走,故意扣你一个月的工资,这些公司都是不正规的。
所以我的建议,你最好还是把时间干完,再走。人不可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生活中充满委屈,要克服。
当然如果实在要任性,那就不要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是了,毕竟任性也要付出代价也。你任性之后不用付出代价,你父母对你都未必能做到,更何况其他人呢。
有这样想法的人很多,年轻最大的诟病是冲动,但不管怎样也要提前告知,让公司有个准备,该找人找人。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至少须公司同意你辞职,你也能走完程序拿走工资轻松离开。
辞职一般有三种方式:正常离职、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提前离职、裸辞。每一种都有许多的小技巧,只要注意这些技巧,基本可以应付一切离职情况了。
正常离职也有有很多小窍门的。
自己想要离职绝对不是一时冲动临时觉得的,大部分都是经过很长时间的纠结与衡量后才做出的决定,所以当自己有了辞职的念头了,就算当下不能立马决定,自己就要开始物色自己的接班人了,特别是此时公司来了新人,自己可以主动要求带新人。
当自己提出离职时最起码有人能在最短时间内接受自己的工作,正常情况下十天半个月基本就可以独立开展工作了。
顶替自己的人有了,领导看到也很放心,再加上自己去意已决,公司领导也不好强制挽留了,一般情况都会提前放自己走的,毕竟谁都不愿意多出半个月工资不是。
这时公司也会给自己走正常的离职流程的,也不会过多的难为自己的。
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没有人顶替自己工作岗位的情况,自己还想提前走,而且还不希望自己有什么经济损失,那就只能放下姿态与公司领导协商解除。
比如自己在完成自己的工作后自由度能不能大些,哪怕公司现在放我走了,只要有合适的人来了,自己也是可以推掉一切来办理交接工作的,或者自己提出让某同事先把自己的工作接过去,毕竟目前工作量少些,如果实在忙了自己也可以随时回来帮忙的。
反正自己就是拿出足够让领导相信自己的理由,只要领导同意了一切都好办,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先不办理离职手续,等自己完全交接工作了在办理都是可以,只要这段时间不让自己正常的上下班。
裸辞也是可以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的
如果领导不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自己又不愿意待在公司,那就只能裸辞了,可是裸辞也是有技巧的。
如果自己的公司是每月10前发放上月工资,那自己完全就可以等上月工资发了在裸辞,这样自己最多只损失10天的工资。
如果自己的公司都是到月底发放工资的,这样的情况就比较棘手了,基本上公司压了一个月工资,所以,我们只能选择在月底裸辞了,至少自己不会损失上月工资,这二十几天的工资权当给公司的补偿了。
总之,今年求职环境不是很好,尽量不要裸辞,万一自己不能短时间内找到工作整个人都会很焦虑的。
找到新工作了,旧公司辞职要一个月怎么办?
辞职需要一个程序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有三种选择
1、直接跳槽到新单位,不要工资了
2、可以拿到全部工资。但是却只能放弃新工作,等到目前的工作做完了才考虑去做
3、向新单位的面试官说明自己因为合同期未到的情况,还不能就职,表示抱歉,然后,叫他们先去招工,并承诺如果合同期到了他们还需要他的话,你可以去就职。然后留下他的联系方式,等合同期到了,如果他们还需要你的话,你去上班,这种做法也是给自己留下挽回的余地 你这种情况是很难做到两全其美的,你自己考虑下吧
辞职想要早点走人,但是公司说要一个月不让走,怎么办?
你如果立即离职的话,可以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三款: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公司违反劳动法的地方比较多,但是需要你举证。第一、最初公司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如果你追究的话,公司要赔你钱;第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你仍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过年加班,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第三、公司应该给你补足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共计7个月的保险;第四、你的累计工龄有多久?应该享受的相应年休假可以在离职前要求休完,公司如果不同意的话,需要支付3倍工资。以上 对公司来说都是需要赔钱的。 但是,作为你来说,法律同样规定离职必须提前30天告知,如果你有应该交接的工作,也必须交接好,否则如果因此使公司发生了损失,即使你离职,公司依然可以循法律途径向你索赔。 如果你真的是有急事要走的话,仲裁及打官司都耗时比较久,建议你还是和公司好好协商,提出理据和要求,希望他们补偿给你的、不扣除你部分,和你自愿放弃的部分,协商好,立字为据。 希望你顺利。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时想要辞职,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而转正以后想要离职,没有特殊的原因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如果你是企业的正式员工想快速的辞职,你是有违犯劳动合同法的(也有特殊的原因除外)这就看企业会不会追究你的责任了,看你的理由是否足够充分,是否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隐形损失!
1.找一位能顶替你工作的人,减少企业的损失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你要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企业里面的充当二八定律里的百分之二十之内的关键人物岗位,你的工作位置是不是真的他人无法取代。和企业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条例是否符合提前离职。
2.开一个紧急书面材料的证明或医院休假证明,或提前填写辞职报告请假半个月,然后再上班几天顺便再帮企业培养接班人,再请假半个月,虽然有点违心,但是从情理也能说得过去。
总之,除了找对关键的领导人还要注意态度和方法,相信企业制度也是人制定的,只要不犯大错误或有损企业的行为,企业也是一个讲究人情味的地方,你真想走了,怎么也留不住,因为心思早以不在了,说服自己领导经理至关重要,这就看你平时之间同事关系和为人怎么样了,建议在企业特别困难的时候,员工也尽量不要选择离职,这时候选择离职是一个职场人职业道德有亏的表现,如果要离职,最好在公司最辉煌的时候再离职,这将会让你的职业生涯更增添一份色彩,因为圈子就这么大,做人比做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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