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无固定期合同本人不同意怎么办(单位解除无固定期合同本人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知识 2025-07-17 2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合同本人不同意怎么办介绍:
  1.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2.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不让上班应该怎么办?
  3. 企业强制与员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应该怎样应对?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1、确定要离职吗?

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12年,那应该算老员工的,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定要辞职呢?对于一份工作来说,你提出辞职,就相当于结婚提离婚,是不能随便提的,比较伤感情也会影响你在公司日后的发展。

所以,喵姐觉得你要首先问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好了要走。让自己想走的原因是不是没有解决方案,如果确定了要走,在说协商的事情。

2、关于离职协商。

(1)辞职:

也许很多人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不能随便提辞职了,其实不是的!喵姐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都不影响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了,到时间公司都是要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这个和合同的性质没有关系!

所以,如果你是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其实是不需要协商的,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给公司上交辞职表就可以。这是法定的情况,不论是不是无固定期合同都可以这样操作。

(2)公司有辞退的意愿:

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表示有想解聘的意愿,但是想与你协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毕竟在公司工作了12年,你不想走,公司想让你的走的话,必须有个说法。如果是这种情况,喵姐给你几个处理建议:

A、千万不要旷工!有些员工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公司竟然想解聘我,一气之下撂挑子不干了,也不去公司了,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制度完善,完全可以按照旷工几天算严重违纪,可以无偿解聘。可以说,员工就吃了哑巴亏,本来占理的事,旷工了就显得不占理了,所以第一个建议是正常上班,千万别旷工。

B、了解公司给出的解聘理由是否合法!一定弄清楚公司是以什么理由想提出解聘。

(a)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赔付经济补偿金N+1,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给付N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b)赔付2N赔偿金:

  • 企业没有合法的解聘条件,属于违法解聘,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这也是法定支付额最高的一种补偿。

(3)双方都有解聘意愿,可协商解决:

如果企业和个人都不太想继续合作下去,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那就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非要按照法定给出补偿,只要双方都认可,可以协商一个金额,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即可。

但这种情况下,喵姐建议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把赔偿的金额、啥时候支付写明白,合同啥时候解除也写清楚,不要后期再产生纠纷。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你要抓住一个核心问题,是公司想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还是你想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公司想辞退你主动和你协商,那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你1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个到法庭上也一样可以得到支持。

如果是你不想干了主动找公司协商,那你没有主动权,公司大概率不会补偿你。法庭更不会支持。

如果你既不想干了又想拿到补偿金,那你就要好好读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你的公司有上述情形之一,你完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依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你就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仲裁起诉公司。

如果以上情形都没有,那就自己安静的走开吧。

这样公司不会和你协商的,无固定期合同和临时合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任何关系,工资待遇都不变,该涨的时候都涨,你该怎么工作还是一样工作 ,不是临时合同就能随意开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开除或者你是无固定期合同就给你养老!所以说你要离职就离职了,你要留下来也就继续好好工作!不要想着该拿的要拿不该拿的也要拿,就算你起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你,走到哪里也说不过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解除是一样的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天之后不管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离职。只不过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的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不让上班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能证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几年,你依旧在单位工作的话,那么这时候已经视为你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如果单位现在不让你来公司上班,你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此时单位应当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单位不肯出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也有权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给你,从离职证明上的工作时间来看,也可以证明你的工作时长。

1、单位拒绝让您上班,已经是事实上的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就解除的事实及依据进行举证,如无任何事实及依据的,构成违法解除;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您支付赔偿金;

3、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强制与员工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应该怎样应对?

既然企业要强制解除合同,工作肯定是保不住,剩下就谈赔偿问题喽,一般企业强制接触合同赔偿标准就是,工作时间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平均工资进行赔偿,最多赔偿12个月吧。如果你工作8年,平均工资一个月一万,那就应该获得8万元赔偿,公司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