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如何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中标后联合体如何签订合同?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主办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招投标案例,总公司中标之后可以由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具体看建设单位是否同意,早期很多政府项目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用分公司签合同 开发票,这样可以防止税收外流!在规定上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是没有问题,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实际上是总公司的外延,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总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在项目政府部门报建,实际施工过程中是没有程序 规定上的问题,也就是说是允许的,
我代表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内有详细说明?
如果产生合同纠纷由公司对另一家公司负责,另加公司不能找你。但你的公司事后可就损失向你追偿,即你要根据自己的过失程度向工作的公司赔偿。
中间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两个公司间的合同只针对两个公司,你仅仅是其中一个的代理人而已,合同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是你与本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或代理关系,代理人需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区分清楚这两个就明白了。 若有什么不明白或想进一步了解请留言。 即使现在离开公司,如果纠纷出现公司仍然可以向你追偿。
合同是双方都签字、盖章后才生效的,是不是合同存在问题?如果存在很大风险,你就采取补救措施啊。或者将风险告知公司,约定责任,到时就由公司承担责任了,因为不是由于你的故意或过失产生损失的,但要注意保留证据。
epc项目签订合同几方签订?
1. EPC项目签订合同一般需要两方或以上签订。
2. EPC项目通常是由业主和承包商签订合同,业主是项目的委托方,承包商是项目的承接方,他们需要签订合同来明确项目的责任、范围、进度、质量、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3. 另外,有些EPC项目可能还需要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签订合同,以确保项目的资金、风险等方面的安全。
epc和甲方签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签订的最大不同在于需要签订三方合同,一般合同是签两方合同,epc和甲方签合同需要由业主方(甲方),乙方(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分别签字盖章才有效。
同时为了确保和同的完整性,还需要附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