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房子离婚怎么算)
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姓名,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加入配偶名字,因为是婚前财产,产权属于购买方,但是由于婚前加上配偶名字就意味着婚前的赠与,这说明配偶也拥有产权,只是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因为即便是赠与,但是也不代表着平分,只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交于法院处理了。
您好!
题主描述的这类案例,现实中不少见。这个案例中未出资一方离婚分得1/4,这不算“多”,还有的地方判例:结婚之后刚过一年多离婚,对方加名,直接分走一半。
这个案例说明了两点:
一方个人房产,增加对方名字,即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回答一下题主问题——第一个结论是,一旦个人房产增加了对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共同分割。同时也做一些提示:这种个人房产加名的行为,绝非网上说的什么“房产加名无用”。房子登记了姓名,即有房产份额。
离婚时房产分割比例,只有原则,没有标准。
题主描述中,已经说明了分割原则——依据登记的“共有情况”,考虑到实际出资情况、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过错方等因素综合判定。
但这是“原则”,绝非标准。为什么是1/4而不是1/3、1/5甚至一半?这是怎么衡量出来的?现实中的判例说明: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
所以,题主问题的第二个不是结论的结论是——分割比例,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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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么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不是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律性质:自然是使夫妻一方名 下的个人所有房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本来配偶无权对夫妻一方婚前房产主张权利,但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后,房子的性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时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了。
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分割比例。只是规定了应照顾 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等一些夫妻财产分割的基 本原则。如果将诉争房产分割一半给配偶,对男方来说显失公平。为此,在发生诉讼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争取多分。
2、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方名字后卖掉了,卖了之后离婚的情况,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会进行分割?
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房子的性质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共有。自然而然,共有的房屋出售所得的卖房款亦为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不会自动发生改变。
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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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属于物质社会,离婚率攀升,如何处置家庭共同财产就是一个天大的难题,离婚官司复杂就在于资产分割很棘手。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但是结婚以后如果没有约定,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不意味着夫妻离婚就可以平均分配资产,也不意味百分百的要根据婚姻法规定照顾女方优先的原则,让女方享受更多。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也不分夫妻之间离婚过错大小,就采用50%原则分割或者是以照顾女方为准绳给予女方更多资产,一者不一定符合法律条文,也不符合法律精神。
法律精髓是保护个人合法资产,婚前资产应该在离婚官司中受到必要的保护,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资产,避免有的人不怀好意的利用婚姻作为工具,骗取对方资产。如果婚姻当中不管谁对谁错,只要离婚,双方就是对半分割资产,这就给婚姻骗子埋下了很好的条件。现实生活中,都出现了男女利用美色骗取财产的案件。
因此离婚官司要根据婚姻资产尤其是婚前资产谁出资多,婚后家庭生活带来的婚姻破裂谁的过错多,决定婚姻资产的合理分割。
法律精髓是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居民的合法利益,不给任何的不法分子任何的机会。
2020年杭州一起离婚案,经历了一审和二审,刚刚终审结束。法院认为,婚姻中加了妻子名字的三套房产,登记状态为双方共有,所以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是在具体比例分配时,还仍然需要考虑当时的购买情况,出资情况,税费支付情况,最终来确定夫妻俩对于这三套房产的拥有过程中贡献情况。再结合《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最终判定妻子可获得三套房1/4的权益,丈夫获得剩余3/4的权益。
这一官司的要义就在于认定了婚前资产,并给予合理的保护,不是简单的对半分,婚姻走向了破裂,这一点法院无法阻止,但是法院的意义就在于以较为合理的比例保护了婚前财产也照顾到婚姻法照顾女方的原则,也给了女方25%的分割比例。
男方婚前名下有套房产,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得这个房产吗?
首先这套房产婚后是否还有贷款,如果有,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都属于共同财产,那你理应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婚后如果有过装修,这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男方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除非他没办法,那么房子可以卖掉,然后你们取得自己相应部分。
但是他要是能够支付,要想分这个房产是不太可能。
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婚变,夫妻双方分割的财产,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所谈到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无论是否处于贷款中)。离婚之后,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这里有几种情况,分别介绍一下:
只要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房子的产权人都属于男方,即男方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变,这个房产不会涉及到分割问题。
延伸一下:如果婚后房产加了女方名字,怎么办?
如果男方的房子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着男方将房产的一部分份额赠与给了女方。这种情况下,女方在房产中是有份额的,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
一般情况下,由于婚姻问题导致房产分割,往往倾向于实际出资购买一方,女方分得房产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子是贷款购买,分割时的处理方式
这是另外一个需要提示的点: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是贷款的,婚后仍处在贷款期内。这种情况下,房子依然属于男方,但是会涉及到婚内期间已还款部分的分割问题:
1.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使用男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或者能完全证明是男方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女方没有任何补偿。
2.如果用于还贷的钱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公积金等偿还,依然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涉及到已偿还部分的分割问题。房产属于男方,女方分割的金额是:
女方分割金额=婚内已偿还贷款部分的1/2+此部分增值部分
小结
因此,从女方的角度,获得男方婚前房产的可能性不大。简单总结一下: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无论全款还是贷款,只要是男方个人名字,女方均无法分得房产。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即使后续增加了女方名字,多数情况下,房产依然会判归男方。
即使房产处于贷款,女方依然分不得房产,只是会涉及到婚内已还贷部分的分割问题。
我觉得没有权利分吧!这个咱也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很清楚。跟老公结婚前是朋友妈妈介绍的,我俩都是刚从日本打工回来,老公是上进心很强的人,总想自己创业,我俩还没结婚我就把出国挣得钱拿出来给老公建大棚,家里人不是很支持,毕竟还没结婚就把出国挣得钱都拿出来,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看错人!老公那时没有父母,也是很不容易,我也没要彩礼,真真正正的裸婚,没有钻戒,没有项链,总之啥也没有,因为我相信一切都会好的!当然,虽然没要彩礼,父母把我养大,出国回来给了父母5万,现在我老公待我父母就想他自己父母一样!现在儿女双全,老公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