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合伙企业财产的,该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后,如果经双方协商需要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在另一方名下的,即要发生入伙和转让等涉及合伙企业重大事项,必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合伙人婚姻关系变化后可以退伙有明确约定外,合伙人婚姻关系的变化不能成为合伙人退伙的法定事由。所以,夫妻离婚时对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转让或处分必须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
2.合伙企业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夫妻双方互相转让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对合伙企业中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形成的财产份额,相互转让,其达成的转让协议,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依据。则因离婚而取得合伙企业一定出资份额的一方成为新合伙人,其当然可以入伙。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5.合伙中债务承担问题。当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同时存在时,如果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和合伙的债权人同时要求以合伙人个人的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来满足自已债权的实殃,就涉及到承担债务先后的问题。合伙人的共同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合伙债务,偿还之后还有剩余共有财产的,应根据各合伙人享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再分别用于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反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偿还个人债务后若有剩余的再有以偿还合伙债务。
6.如果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因涉及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影响离婚案件的处理时,人民法院可以就夫妻离婚问题先行判决,其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待末了结事务了结后再进行处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属于她,他属于你,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你们的汽车,你们的一切家庭的用品。以及你们家庭的积蓄都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如果说总是惦记哪些东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我觉得你这个人就是很危险了。
是不是总在酝酿着一场离婚,酝酿着离婚以后这些财产都归谁呢?我就挺讨厌这种在婚姻的围城中时刻都惦记着如果要是离婚,我怎么办?这些财产怎么分总是有这样的想法。总是有一科要逃离这个家庭的心,我想这个家庭能过好日子吗?这个妻子和你在一起能有一个安全感吗?
作为一个男人,你要承担起照顾媳妇儿的责任。而不是天天算计着要怎么过日子,天天算计着要怎么让自己的妻子得到少一些,自己得到多一点什么事情都愿意和自己的妻子去计较。这样的人注定也会没有什么财产的,因为你的心术不善。对于你这样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作为你的妻子,就应该提防着你,不行的话抓住你的出轨行为,就干脆让你净身出户。
谢谢邀请。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同时《婚姻法》也规定了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也进行补充说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允许进行约定财产制,双方可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