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解析:
投标时为一个公司,签订合同时为另一家公司可以吗?
不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母公司中标跟子公司没有关系,同理,子公司中标也跟母公司没关系。合同要跟中标人签,是招投标法律体系的规定;母公司跟子公司的关系,是公司法体系的规定。这个事情没什么疑义和异议,不用多纠结。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中标人投标时是哪个公司名称,就必须用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进行合同签订,所以不可以和另一家公司用招标结果来签订合同。
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其他的法人对公账户等都没有变动,需要提供市场管理局给出公司名称变更的审批表,和法人说明书,这样可以用新的名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