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7-20 1
关于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意思汇总:
  1. 共有财产,一方不同意分割,法院能判决归一方吗?
  2. 如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

共有财产,一方不同意分割,法院能判决归一方吗?

可以,物权法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如果达不成分割协议,会先评估房产价值,如果你母亲愿意购买他的份额,而他不愿意购买你母亲的份额仅仅是反对分割,法院会判决你母亲补偿他而取得房屋产权。他和你母亲如果都想要购买对方的份额,如果你母亲是原居住人,一般也会判给你母亲,然后作价补偿他。把条文给他看看,分不分由不得他,份额多少也由不得他,一家人最好不要上法院解决。脸上无光不说,诉讼费、评估费也是让外人赚自家的钱。商量一个合理价格买他10%份额,对大家都好。

如何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

这种分割要进行两次。首先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因共有财产中不仅仅是被继承人财产,有的还有夫妻、父母,甚至子女的财产。所以要析出遗产,让共有人各自获取共有财产中自己应有的分额,其中被继承人的析得的财产才是遗产。处理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有多种遺嘱形式的如公证、自书、代书、口述等,以公证为先,有更改情况的以最后更改的曰期为有效的更改,其中公证遗嘱要更改的必须仍需公证更改。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置。

  1. 要弄清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分配财产。

  2. 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效,例如自书遗嘱没有书写时间、立遗嘱人未签字、不是本人连续亲自书写等;立遗嘱时精神不正常。

  3. 遗嘱内容有违法,该部分约定无效,例如处分别人的财产,未给抚养人保留份额等。

  4. 被继承人生前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5. 法定继承要确认法定继承人资格。

  6. 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 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时才能继承遗产。

  8. 确认被继承人遗产范围。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属于其个人名下的财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都不是遗产。

  9. 遗嘱继承按遗嘱约定内容继承财产。

  10. 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例如没有养老退休金的老人、残疾不能劳动的被继承人子女或配偶等,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有的老人一直在长子家生活,生活、就医都是长子负责照顾,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有的老人部分子女,平时对老人的生活、就医都不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1.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不予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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