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从分公司转入母公司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主体由母公司变为子公司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企业员工从总公司调入子公司,原来的劳动合同有2种处理方式:
1、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劳动合同条款。
2、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母公司调到子公司赔偿金怎么算?
母公司将自己公司的劳动者调到子公司工作,母公司要按照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支付两倍的经济赔偿。
公司将劳动者调到子公司工作属于劳动关系的改变,母公司解除与母公司的工作关系,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然后再调到子公司工作。
子公司注销,员工的劳动合同转到母公司,公司该给员工赔偿吗?
薪酬福利不变或提高,如果降低的话员工协商不成,那就需要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双方签定新劳动公司,并将子公司的相应工龄和产生的福利待遇害接续到母公司,就不会涉及到赔偿问题。
要弄清出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明白子公司与母公司虽然是关联企业,但是,核心问题是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主体。在劳动关系层面,是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现代社会不支持父债子还,确定了个人的责任要自己去承担,公司也是一样的,法人主体的责任,必须自己去承担,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其实是投资和获取收益或承担亏损的关系。
《劳动法》更加重视劳动合同关系,一旦签订,国家会保障合同的执行。在形成纠纷时,基于稳定社会和保护弱势群体,仲裁结果往往偏重于保护劳方。
你说的情况,员工同意,当然最好,员工不同意的话,合同签订的子公司,必须给与赔偿。员工的利益不得损害。
如果子公司能预见这类问题,未雨绸缪,在签订合同时注明一旦子公司注销,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给母公司,员工签字同意了,问题就变得简单了。
当然,如何降低损失还是有办法的,资方在注销子公司的时候,往往更多的是保证供应商的权益。建议清理财产的时候,按照破产清算程序,优先支付员工的收益。剩下的财产再分配给供应商,不够的话,供应商自行承担。这个次序一定不能错,否则违反破产法。
人才竞争的社会,为了留住人才,母公司还是在工薪方面多花一些成本。建立更有竞争机制的工薪体系,是每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责任和挑战。
个人所见,未必全对,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