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吗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公安在执行刑事拘留时,需要将拘留通知书(不是拘留证)送给嫌犯签名,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并寄一份给其家属)。如已决定逮捕,公安也应当将逮捕通知书(不是逮捕证)交嫌犯签名,并寄给其家属。至于判决书或裁定书,不管是一审还是终书,法院(不是公安或检察院)都会通过律师或其他渠道在法定时间内送到你手上。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后,都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规定,负责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有法定义务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属向公安,检察院索要犯罪嫌疑人逮捕证和判决书,都应该给的。
任何违反法定程序而做出的法律判决、裁决,处罚结果无效。
以上仅供参考。
你说的是逮捕和判决两个问题
1.关于逮捕的问题。
逮捕之前有个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公交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说的是拘留,拘留时一般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何况逮捕了。
再说一下逮捕。
公交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这里请注意,是通知,是当面口头通知,还是送达书面通知,电话微信通知,反正是通知。
而不是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可能要逮捕证也不一定给。
2.谈一下判决书的问题。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从以上法律规定上看,家属管公安局,检察院要判决书要不着。
因为判决书是法院审判作出的。
而不是检察院作出的,更不是公安局作出的。
管法院要会给吗?
也不一定给。
判决书发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家属可以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判决书看。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通知家属,送达逮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
逮捕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事关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重大人身利益,因此,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执行的时候,必须要通知犯罪嫌疑人本人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这个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分为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家属签字后附卷,第二联送达嫌疑人家属。这东西是不需要家属主动要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送达家属。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没有送达的,嫌疑人家属当然可以向公安机关索要,公安机关也应当给。
公安机关的“逮捕通知书”长啥样?看下图:
第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判决后,应当将判决书及时送达给被告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家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领取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提供。
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被告人系外国人,且在境内有居住地的,应当送达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对于法院的判决书,应当送达给被告人、辩护人等,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律的规定是非常严谨的,“可以”送达,就意味着也可以不送达,主要由法官来自主决定。
但,既然法律规定了判决书可以送达家属,这就意味着判决书对被告人家属不保密,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法官没有送达家属的话,家属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给的。
这里的“家属”,确切地讲,应该叫“近亲属”。刑法中近亲属主要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不是近亲属,当然不可以向法院要判决书,要了法院也不会给。
法院的“判决书”长啥样?看下图:
第三、检察院没有向家属送达逮捕文书和判决书的义务。
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只送达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不送达嫌疑人家属;而判决书是法院做出的,跟检察院没关系,检察院不是文书的送达主体。因此,不要向检察院索要上述文书,检察院是不会给的。
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长啥样?看下图:
被逮捕判刑后,家属向公安局、检察院要《逮捕证》和《(刑事)判决书》,他们会给吗?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将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证》后,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同时,将《逮捕证》交付犯罪嫌疑人以及家属。随后,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后,判决被告人相应刑事处罚并制作《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将向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收到《刑事判决书》后第二日起十日内,可以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依照法律规定,《逮捕证》和《刑事判决书》将会送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无需索取。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就一定批捕吗?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刑事拘留,不一定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