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知识 2025-07-21 3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规定的期限是多久说明:
  1.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期限?
  2. 延期审查起诉15天到期了怎么还没结果?
  3.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期限?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期限?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诉讼请求成立,会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会驳回诉讼请求。

请注意,这个期限是对于特定情况下的第三人而言的,并不适用于所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具体的诉讼期限和规定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当地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涉及具体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延期审查起诉15天到期了怎么还没结果?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一个月的期限。但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最多可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每次15天,退回补充侦查2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2.具体算法如下:最长审查起诉期限(6个半月)=正常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公安机关第一次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公安机关第二次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第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

延长审查起诉15天到期了,肯定是有结果的,要么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要么已经公诉到法院了,只是犯罪嫌疑人暂时不知道而已。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知道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15天,是因为检察院按规定应当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时间,包括延长时间,但检察院没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案件的去向是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了,还是决定公诉移送法院了。只有等公安局通知才知道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了。或者,只有等法院送达检察院的起诉书才知道案件已经公诉到法院了。

可以肯定的是,检察院一定没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因为检察院一旦决定不起诉,一定会告知犯罪嫌疑人的。

根据问题描述,你的案子可能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了。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后会将案子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你的这个案子应该是因为属于重大复杂的案子,所以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延长半个月,也就是15天。延期到期以后,你的案子会有三种处理结果:

一种是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部门会将案子移送法院审理;

第二种是经过审查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公诉部门会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是1个月。公安部门侦查完毕后会再次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这时候的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也就是说最长1个半月。

第三种是经过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种情况下,法院会在开庭前10日向你送达起诉书。第三种情况公诉部门会通知你及你的单位关于不起诉决定。而第二种退查是不需要向你通知的。所以说如果延长15天到期后很久没有结果,我估计你的案子应该是退回补充侦查了,你可以向审查你案子的检察院公诉部门询问一下。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期限?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这肯定是刑事案件中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立案三日之内书面或口头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三日之内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