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工资怎么发放
申请辞职到正式离职期间,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在申请离职期间,工资发放形式按照企业的常规发放形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试用期辞职没结算工资,公司说等下个月再领工资合法吗?
按照我的经验是合理的哇
这个要看公司薪资结算制度,像我刚刚离职的公司的考勤是按照每个月的26号到下个月的25号算一个月周期,然后下个月的10号发薪水的。所以比如我在19号离职,我在这个月才能拿到离职前这个周期月的薪水的。
只要前公司有按照时间标准发放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首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说,如果是离职工资,应当在员工正常办完离职手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但实际上很少有企业能做到这样的,有的公司是离职当月统一一个时间来支付工资,比如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各支付一次离职工资。有些公司是统一到下个月法工资日期时一并支付上个月离职人员的工资。
至于提问中说道的离职工资要等下个月在领,从法律角度来说肯定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劳动部门目前也管不过来。
所以说,只要公司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给你发了离职工资,而且最多不超过下个月底,我想都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真的急需用钱,等不了那么久的话,那你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也许会让企业早一点发你的工资。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法律规定离职手续办妥后应同时结算完毕工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公司考虑到工作量等各种问题,会让离职人员的工资到每月发薪日一起发放。严格意义上说这个是违法的。但在实际去仲裁投诉,举报的过程中仲裁一般不会受理的。毕竟这个在公司制度及从现实角度考虑是合理的。
试用期内辞职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三天内结清工资,逾期不付是违法的,不过以单位工资发放日期支付也合理,将考勤、工资结算单保留好。
公司亏损,发员工最低工资。时间与收入不符,能否通过途径提高工资或合同到期前辞职?
谢谢悟空的邀请!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至许多企业面临亏损,甚至对员工发放最低工资,而工作时间与收入不相符合,哪么对于这样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采取适当提高?还有未达到合同期可以自动辞职?
其实对于这样问题,可能是面临疫情所导至的结果,甚至于对某些企业因为所生产的产品而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乃至于虽然每天都在生产,而就是出口成为最大困难,因此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当然哪,面对这样的形势,想要转型,可能同样面临一定的困难,其主要原因也许是怎么转?即面临资金确有一定的困难,然而对于这样情况,企业只有坚持着,有可能即采取裁员?降底成本,减少相应费用,可以适当处理部分员工提前解聘。
而对于现在这样的情况,而就因部分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可以得,至于怎么样处理好类事问题,这就要双方经过协商,认真执行劳动法相关条款,当然对于劳动法即是钢性条款,至于让双方达成共识,可以适当放宽政策,当然这确是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方式。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