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A.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C.对行政机关做出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
D.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哪些?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为您解答: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两种:
1.内部行政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可依法提出申诉(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非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节或其他处理,课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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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技术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
我国属于混合式,也就是概括式和混合式混合使用
否定列举的受案范围(也就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国务院的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以外的其他文件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但是注意,有权制定规章的机关所制定的规章以外的文件是可以作为申请行政复议对象的,需要注意这一点
补充:
1、自然资源类,如行政区划勘定、调整、征收,只能向国务院、省级政府复议,不可以诉讼。
2、有些行政行为复议具有终局性,就是诉讼和复议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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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行政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
而行政调解针对的平等双方有纠纷,依职权牵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书是矛盾双方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达到的,并非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形成的。故行政调解未对矛盾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任何影响,所以不具有可复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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