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基础知识(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2025-06-26 2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说明:
  1. 养老保险中心有执法权吗?
  2. 保险公司法务有发展前景吗?
  3. 保险法第183条规定?

养老保险中心有执法权吗?

严格来说,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是没有执法权的。

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政事分开原则,即行政执法管理和经办服务职能分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原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社保局更名为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职责,涉及养老保险的行政审批、稽查、执法等职责,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履行。

保险公司法务有发展前景吗?

保险公司的法务岗位人员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单位,涉及到成千上万的个人和企业,无论个人和企业都有可能因出现风险而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有些是合法的理赔,有些就有可能涉及企业和个人夸大理赔的情况,甚至有涉嫌骗取保险理赔的案件出现,这时就需要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务人员来处理。

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宽,涉及危害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案件就有可能增加。

保险法第18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资独资保险公司是中国法人,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中国法人但是经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因此,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考虑到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有涉外因素,在设立审批、机构设置、外汇汇出等监管方面有其特殊性,需要另外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因此,本条规定,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