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配合改户口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儿子抚养权归女方,但男方不同意把孩子户口迁走,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抚养权归谁,户口则跟谁走。
如果子女未满十八周岁,则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已满十八周岁,则自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
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户口管理机关需票父母双方—致同意后方可办理迁户手续,但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持院的但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至事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办理。
一般办理迁移程序如下:
1、孩子已上户口的,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囗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2、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3、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通常离婚案件可以选择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行政程序即是男女双方共同去街道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各签发一个离婚证;诉讼离婚即由一方作为原告向基层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诉讼案件,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调节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即时生效。判决如不发生二审的话,15天后离婚判决即生效了。
如果你们的离婚是经行政程序协议离婚、子女归女方抚养的离婚证,你可以持离婚证以及女方的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的户籍大厅填写《子女入户申请书》、直接网迁办理子女的户籍入户。
如果离婚是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那么可持法院调解书、女方户口簿、填写《子女户籍入户申请书》、直接网迁子女的户籍入户。
谢谢邀请,从情感层面上说,尽管离婚了,孩子永远都是爸爸妈妈不舍的牵绊。孩子抚养权给了妈妈,多数原因都是孩子选择了妈妈,而作为爸爸对于这种选择多有无奈与不舍,只是爸爸们不善表达或者为了尊重孩子而放弃抚养权!
而后又面临孩子户口要从自己这里迁走,心情可想而知,应该是五味杂陈吧!由原来的不舍上升到了心痛,害怕从此失去了孩子,害怕之后孩子喊别人叫爸爸……!这种矛盾心理造成了拒绝将孩子户口迁走以缓解自己的担心害怕。
所以作为妈妈,尽管夫妻之间情感已断,但父子之情无法说断就断,这是永远割不断的血脉之情!妈妈应该再给爸爸一些时间,如果是为了阻断父子之间来往,现在的举措也只是暂时的,随着孩子慢慢长大,父亲也永远是他的一份牵挂,不让夫妻之间感情纠葛转嫁到孩子身上,这样才是大气之举!
平静下来,如果户口不是非迁不可,就给男方一点作为父亲的尊严吧!
就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来说,其实没有之前所有的回答那么复杂。当事人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调解书,直接到孩子需要迁入户口的地方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跨地区的可能会有一个审批过程,不是跨地区的,当场就可以办理。
法院判决书或是民政备案的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需要保存完好。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配合迁户口,怎样强制迁?
可以带着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向孩子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申请孩子户口迁出。
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若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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