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个月离婚彩礼能要回来
结婚3个月后离婚,彩礼能退回吗?
按照彩礼的定义上讲,彩礼是不用退的!因为,“彩礼”也叫“聘礼”,含有“赠予”的意思。
不过,结婚三个月就离婚不免使人觉得此人有“诈骗”之嫌疑!况且,社会上以结婚为幌子诈骗男方钱财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女性打着“结婚过日子”的旗号,索要彩礼,一旦彩礼到手,就想办法离婚或逃婚。然后,寻找下一个诈骗对象。不过,这种诈骗方式一旦败露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是得不偿失的。
当然,并不是说结婚三个月就离婚的女人一定都是抱着诈骗的目的去欺骗男方的。也有些确实是因“无爱”而离婚的。对于这样正常离婚的女人来说,社会应该包容和理解。
最后,再回到彩礼的问题上。如果女方在结婚时没有索要过多的彩礼的话,是可以不予返还的。因为,彩礼毕竟含有“赠予”的意义。但是,如果结婚时女方向男方素要了过多的彩礼的话,是应当返还一大部分的!因为,既然不给男方过日子了,还拿着人家的“东西”有什么意思?如果不返还是不是显得自己是爱财如命之人?是不是会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而让别人看不起?所以,从做人的道德和意义上讲,还是返还一大部分彩礼吧。大家说是不是?
没有结婚证,就谈不上离婚,这只是同居关系,彩礼是以登记结婚为前提的,现在你们连登记都没有,彩礼可以退给男方,当然数额需要双方商定,毕竟女人让男方睡了。就当有偿服务了。况且即使没有领证,女的再找,也是二婚头了,属于二手的了,价值会贬值的。况且在举行婚礼的时候,也会有花销。所以,男方还是大度点吧!花钱买教训,以后眼睛👀瞪圆了。别只要是个女人就能结婚。以上是在男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如果是男方有错,而且是男方提出的离婚,彩礼就算了吧!
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若最终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应该全部退还!
彩礼是我国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在订婚、结婚时男方一般都要给付女方一定的现金、金银、首饰等彩礼。但是现实中,仍然有些男女双方最终因各种没有走到一起,导致无法结婚,或者离婚,从而产生了彩礼纠纷。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彩礼的返还规则:一是给付彩礼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
综上,未领结婚证,结婚的目的没有达到,一方所给付的彩礼按法律规定应该退还!至于退多少,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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