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和孩子如何分割
我是上门女婿,老婆现在要和我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合适?
你的心态就和那些一谈结婚就要房子加名的女性心理一样。先看看自己双手创造了多少财富,再来谈分配。上门女婿一般来讲都是一穷二白进女方家门的吧!离个婚还想分走人家一半家产?天方夜谭做梦呢吧!就跟嫁个人先谋划离婚能分走多少财产的某些女人一样…
上门女婿,老婆现在要和你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合适?个人认为。首先知道结婚多少年。2。孩子平均分配。3,如果结婚1O年以后财产必须有同等对待。4,夫妻之间关系紧张,吵架。是谁都有了区分主要责任心。5,银行信用卡款公平合理安排。总之。不能净身出门。
你提问情节没讲清楚叫我们怎样评?估计你没理把事情不敢公开,我想你既然不愿意再当上门女婿了,那么孩子和财产你全部留给女方吧,因为你考虑事情不周到,孩子血脉永远是你的,是你留下种,你还争什么?看来你没人性,同自己亲生孩子还要争,丢脸丢尽了,卑鄙!
上门女婿责任重大,要当上门女婿先要考虑好自己能尽好责任不?如做不到,就不要当上门女婿了。
一个女人到了离婚地步,可见对你有多失望,你就不要想分财产的事了,反省下自身有什么地方没做好,争取改正并让妻子原谅!
如你一开始就抱着不负责任,想到离婚了还可以分一些财产,那你就错了!要知道,责任和义务是对等的!
大陆人跟香港人在香港结婚,在大陆起诉离婚,财产怎样分?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2020最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给你最真实经历的回答
1;负债,如果双方认可的情况下,那判按比例共同承担
2;婚后财产既婚后所得,工资等等,但需要双方提供对方的实际收入证明,工资卡转账记录,否则无视。或一方从未工资所得金额等等,另一方也无法提供证明法院同样无视。
3;婚姻期间有没有违背几项原则性问题(如动手——被伤害一方有就医或出警记录,否则也无视。另一方是否出轨他人——捉奸在床才算证据。一方是否存在冷暴力,如夫妻生活部协调等等,当然这个只是对法官维护受害者一方会有一点倾向。一方长时间没有经济来源靠另一人供养既好吃懒做不学上进,这个会对受害方有帮助)如果这些有所发生并能举证,那受害方提出经济补偿法院会认可,金额会根据情况判定。如果没有基本不会采纳,但对受害方的倾向性会增大
4;房产,这个就要细说
一,婚后购房,单方全款购房但房产证有对方名字,对方有权分的房产一半,因为这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二,婚后购房,一方付首付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判减房产限值减去首付,根据还贷月供为实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款,说白了是你出钱买断后续债务。同等问题,因为这是房产属于婚后同有财产,除非没有加入另一方姓名,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及另一方也提供自己还贷凭证,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当时情况适当给予一方一定经济补偿。
三,婚前购房,婚后加入了一方姓名。那这个很遗憾的告诉你,房产就有另一方的一半,不管你父母出资购房还是你全款购房,父母购房写你的名字视为赠予,你加入对方名字也是赠予,除非对方有书面的材料说明如果离婚不分取房产做过公正,或你在加入对方名字时在房产份额上有所填写赠予房产份额百分之多少,否则一律按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判定,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有余地的,如果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多少资金后交出手上产权。
给你提供的是真实经历案例,最后只说,如果你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入另一方名字则你心存侥幸,板上钉钉事情肯定另一方的一半。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是以婚姻为由骗取财产或婚内出轨等等情况举证。
再有法官会多少偏袒女性老人弱势群体。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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