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知识 2025-08-01 1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2. "工程劳务结算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的,如何确定管辖?

公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或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三是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谢邀!

一、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或者在纠纷产生后,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书面选择管辖纠纷的法院。

二、没有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或者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无效的管辖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加工,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9.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工程劳务结算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新民事诉讼法是第二十三条)  【释义】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案件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标准有两个,分别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相对复杂的问题,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专门的规定,此处不赘述。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的,如何确定管辖?

首先,看有没有违法专属管辖(港口作业、继承遗产、不动产纠纷(不动产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和级别管辖。

违法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无效。

其次协议管辖只能针对财产性利益,必须书面协议,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而且只能约定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涉外案件还有侵权行为地,除此以外的无效。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