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交虚假证件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补交社保
简历造假,但是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还能要求仲裁吗?
谢邀,我是立志从教的HR。
从常规理解来看,劳资双方都各有过错。
- 劳动者过错:简历造假;
- 公司方过错:1、没有签订劳动; 2、未缴纳社保。
那么,在劳资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法律又会否支持劳动者申请仲裁呢?
一、劳动者简历“造假”的,用人单位可主张劳动合同自始失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故而,如用人单位与题主已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者提高不实履历为由,主张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关于简历“造假”,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1、劳动者的简历(特别是学历和履历)对用人单位选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劳动者入职以后,用人单位可以更为全面、系统地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既然题主已经顺利通过试用期,说明他的工作能力是被认可的,也是不影响其工作的开展的。
2、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或履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题主这里没有明确说是说明信息造假,但通常学历或履历造假较多。)
但是,题主所在的这家公司,自始至终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劳动合同无效或失效一说了。
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未缴纳社保——先要求补缴,不予补缴的可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在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不缴纳社保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会要求劳动者填写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保的申请书》;也存在劳动者为了提高到手收入,而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保的;更有甚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或者不缴纳社保,当然这会影响劳动者的到手收入高低。
以我所在的广东省为例,仅以社保为由是不支持劳动者仲裁的,劳动者可以先去社保部门举报,要求单位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如果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我是题主,我不会纠结,直接就离职走人了。鉴于案情复杂,申请仲裁的过程会遇到很多的周折和困难,且题主的工龄并不长,所以即使最后能够拿到经济赔偿金,数额不大,还需要大费周折,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值得!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我是立志从教的HR。
谢谢邀请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如果公司有证据能证明你的简历造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但你上述公司是因业务问题被裁员,被裁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企业也不支付,可以进行仲裁,而不是因你的简历造假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另外公司还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会保险,这两条的其中任何一条,不需要企业裁员,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具体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计算标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经济裁员属于第四十一条,不购买社保属于第三十八条,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要分三个方面来看,因为无论是不是简历造假,都不影响到劳动仲裁。接下来我们逐一来分析。
一、因为公司要裁员,所以您的情况分为三个请求
1、公司裁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这一点要看简历造假是否成立才能确认,具体往后看。简历造假是否成立只会影响到是否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会影响到其他请求。
2、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去年10月到6月(为了便于理解计算,直接按10月1日-5月31日算),也就是8个月的时间未签劳动合同,除去1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公司还要支付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头条号:打听生活)(这个无论你简历是否造假,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不影响的)
3、没有缴纳社保。这个不用多说,肯定可以要求补缴的。而且你还可以以此在公司之前申请被迫立即拿到经济补偿金。(注意!知识点:这个时间节点很关键,假设简历造假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提前以简历造假辞退你,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如果这时你提前以未缴纳社保申请被迫离职,那么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二、简历造假,与是否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关系,这里重点谈谈!
可以说,现在大部分应聘者简历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水分,所以不代表简历造假就一定会被判存在欺诈、属于严重违纪或劳动合同无效的。具体要看是哪一项造假。
(一)需要对照公司的录用条件或入职后的岗位说明书。
1、一般录用条件里都有学历、技能证书等,这些不能作假,所以这块没什么好说的。
2、关于之前工作内容作假。比如明明没有做过XX项目,简历上却写了,这个公司基本很难证明,如果能证明,那也危险;或者简历上写的工作内容很强,但实际做起来却根本不是一回事,这种公司也很难证明,(头条号:打听生活)而且最多算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但你已过试用期),而不能算作假。因此这一方面也没什么大问题。
3、工作过的公司作假。这个要分开看,如果是刻意漏掉一些工作过的公司来避开背景调查,那不能算作假。如果是虚构工作经历(比如没在这家公司做过,却写了),且公司能证明的话,那就算作假,但公司也很难证明,除非对对方公司愿意作证,否则基本不可能。
4、像婚姻、疾病史(除传染病外)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即便你写的假的,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理由。
5、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这些不能认定造假,但要为因此收不到公司寄送的快递文件而负责。
(二)结合简历,还需要对照劳动合同上的关键信息(未签劳动合同,所以就不存在这方面,但还是一起说一下)
1、身份证号、姓名这些肯定不能作假了。
2、联系地址、电话这些不能认定为作假,最多会影响到一些快递文件的接收。
所以,综合来说,一般学历、技能资格证书、身份证件等作假,这个公司很容易取证。如果是这一块作假,且公司有完善的制度,那么公司就可以辞退你,且没有补偿金。
三、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还是说一句:无论你的简历是否被认定造假,公司在裁员时,你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三个请求是互不影响的。
1、如果简历造假,公司以此裁掉你,就没有补偿金(但公司的制度和取证肯定不会那么完善);如果简历被认定不属于造假的范围,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你补偿金,(头条号:打听生活)甚至要支付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这个不用说,只要你能证明劳动关系,就一定能拿到。
3、未缴纳社保,需要到社保部门投诉补缴。如果要拿经济补偿金,如前面所说,抢在公司正式裁掉你们时申请被迫离职(头条号:打听生活)(这一点不要轻易使用,只有你充分确认了你的简历是属于造假的,且的确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用这一招)
总而言之,你肯定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而且按照以往实际案例来说,你能拿到应有的权益,至于补偿金或赔偿金,你也有大概率拿到。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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