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认购书注意事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认购书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签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即营业执照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允可证、施工许可证。
2.验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有否断章取义或偷梁换柱等不法行为,对事先承诺,应在合同中明示。
3.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如合同、发票、收据凭证、协议书等,一旦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凭证据投诉或诉诸法律。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临时《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可见,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签订,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签订认购书之前,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査”。
“一看”是看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发展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背定时,还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
“三查”是尽可能多地调查了解发展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包括发展商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商业信誉、以往售楼纠纷情况等。
要细审《认购书》条款。《认购书》中至少应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它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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