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合同与档案有关吗
签劳动合同需要档案吗?
在中国,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供档案。
档案通常是指个人的人事档案,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方面的信息。档案一般由人事部门或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和雇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1.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 工作许可:如适用。
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记录:如适用。
4. 健康状况证明:如适用。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签订合同后,雇主应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答
不一定需要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建立职工档案,则不需要将劳动合同放入档案。
关于劳动合同与档案?
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的。 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自然会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需放入个人档案里?
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放进个人档案的,因为劳动合同是证明工作年限,如果到期后,以及以后还有续签的劳动合同,这样说明工龄的连续性,如果换工作,在新的单位也是要签劳动合同,这样,连贯起来,要退休的时候还要通过查工龄计算退休金。
劳动合同需要放在档案里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劳动合同是不用放个人的档案里的。在签订的时候劳动者本身也持有一份,作为自己维权的一个依据。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劳动合同是不用放个人的档案里的。在签订的时候劳动者本身也持有一份,作为自己维权的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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