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已构成劳动关系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几个定义:
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2、只有属于建立劳动关系性质,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属于,会以其他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出现,比如实习学生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或者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务合同,这些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这样回答您。
1、试用期不能覆盖整个劳动合同期限,故从试用期开始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是有要求的。
合同期三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1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2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6个月。所以说,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可能与试用期相同。
2、把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分开来看,是非常错误的行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害。因为入职超过一个月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需要在第二月开始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
综上所述,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试用期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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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是HR,我来回答你。
只要有用工形式出现,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在平等友好基础上签订的,这是受法律特别是《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试用期的合同属于员工试用合同,合同必须写明工种、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作强度、工资待遇、薪酬组成结构、福利条件、加班报酬、违约合同的处罚、劳动安全、劳动培训、劳动争议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签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辞职,还算应届生吗?
不知题主的问意为何?因为劳动合同与是不是应届生好像没有什么必然性。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的有效书面凭证,这其中包括试用期,合同期限、你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合同解除的条件等等内容。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按正常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即可。这是与是否算应届生没什么关系。因为应届生,通常指的当年毕业的学生,比如你2019年6月毕业,当年内你都属应届生。有的地方甚至会跨年,即毕业一年内的也都习惯归纳为应届生,因为下一届的人还没有毕业前,也都可以叫应届生。待2020年6月下一届毕业了,你就是往届生了。所以,题主如果是当年毕业且未及一年的,也都还可以说是应届生。
应届生找工作,多数为一些基层的工作,或是实培生为主。如果去到一些大的公司,从实培生做起也是不错的,能够有比较好的培训体系让你全面系统的了解公司或岗位的日常,对于后续转正实操都有很大的好处。所以应届生找工作,更多的关注应该基于自己的职业方向来找是第一,第二是多少参考下公司的规模及管理,毕竟去了感觉不合适离了再找新单位始终在原地踏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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