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所需材料有几种
怎么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开庭审理是原则,书面审理是例外;不公开审理是原则,公开审理是例外。
例外情形,主要指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协议公开。注意,开庭审理不等于公开审理,开庭审理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当事人参与的审理方式,但不代表就公开,不公开就不允许他人旁听、媒体报道。
仲裁,可以合议制,也可以独任制。合议制,当事人各选一位,或各自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位,第三位共选或委托主任选,第三位是首席,形不成多数意见,就首席说了算,也可以独任,当事人共选,或委托主作选。
需要说明的是,仲裁员在开庭时,角色虽然和法官类似,但不是专职人员,可爱也非公职人员,他们平时的身份可能是律师、法学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他们的仲裁权力也不是来自国家赋予,而是当事人授予。
仲裁裁决作出后,就生效了,所谓一裁终局,当事人不服,没有什么上诉途径,只能在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仲裁调解书不能申请撤销(因为调解的前提,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地行的,不能出尔反尔,自己打自己的脸)。而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你得有足够的事实、证据和理由才行,比如是否有仲裁协议、证据是否有假、是否超裁(比如人身关系、行政争议是不能仲裁的)、是否程序违法等。
法院裁定撤销仲裁后,当事人可以再达成新的仲裁协议,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纠纷。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再申请仲裁吗?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在被法院撤销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认定的事实错误,法律错误如何救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都没有把事实错误法律错误作为理由么?
调解、仲裁、诉讼是解决劳动关系、行政纠纷的三步历程。一切运作皆以法规为准绳、以可证明事实为依据。
您提出仲裁有误,说明纠纷的对方已经获得法律的支持。你可在时效内提出一次复议,若无果,只能是法律诉讼。
法规是透明的,关键是证据支持。
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必然导致裁决实体错误,救济的措施就是以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纠正,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如果裁决虽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但实体裁决正确就没有必要提起诉讼,因为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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