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严格么

法律知识 2025-08-05 5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严格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严格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哪个难?
  2. 10级工伤鉴定难不难?
  3. 专做工伤鉴定的靠谱吗?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哪个难?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更复杂一些。

工伤的话需要先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社保局驳回就不能按照工伤标准要求赔偿。如果社保局认定了工伤,还需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是否构成残疾以及构成几级残疾。

伤残鉴定没有那么复杂,只要去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有鉴定资格的医院做一次鉴定就可以了。

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工地劳动时受伤,属于工伤。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据此,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的评残标准是一样的。不存在哪个更容易评上伤残的问题。

下颌骨骨折、髁突骨折、面部小于5CM创伤。做了骨折内固定,颌间牵引术。一般是可以

评上伤残等级的。但是,应当由鉴定资格的专门机构鉴定后才能有效。

10级工伤鉴定难不难?

不难,职工个人或家属都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难,但需要严格的流程。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专做工伤鉴定的靠谱吗?

专做工伤鉴定的靠谱,因为工伤鉴定是工伤保险处给安排的,是工伤保险处认定的医疗专家参与,他们的专业性强,政策掌握好,都是心中有数的,一般都是很宽容,都往较高工伤等级上考虑,不会让伤者吃亏,但又负责任对待,不会违背工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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