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在哪里2025
拘留所能否作为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
根据公安部拘留所管理的规定,拘留所属于羁押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是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不能够在拘留所内执行,所以拘留所是不能作为监视居住指定场所的。
公安机关采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哪些规定?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时候不能违反的原则: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的时候不能违反的原则: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家里收到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是什么情况?
这就是说家里有人涉嫌犯罪了,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危害程度不是很大,不收押也没有危险性,故不将嫌疑人收押。对嫌疑人采用监视居住的措施,即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居住,不得私自离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关于指定监视居住在哪里2025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