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法律知识 2025-08-1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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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居期间购买的财产,分手后,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购买的财产,分手后,怎么分割?

一,按照登记的所有人数分配。有约定比例的按比例,无比例的按份共有。

二,登记一人名下,原则上归登记的人所有。有其他证据证明同居人参与购买的,应根据出资比例确定所占房产的份额。共同还贷的,根据出资和还贷的金额、年限确定比例。

三、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材料。否则只按照登记的人认定所有权。

他俩是重组家庭,他俩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也已经按照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了,只是没有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虽然我国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案例中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和一般非法同居关系有区别。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财产比照登记过夫妻之间关系财产来处理,可以依照婚姻法来处理原则上平分,但平分基础上要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给自方所有,不用分割。此外,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归一方个人所有,不用分割。其他共同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依约定,没有约定按出资额分,不能确定出资额就推定各自用于50%份额。因为双方同居较难认定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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