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被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为理由终止无固定期合同属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二)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三)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四)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判定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裁员,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履行了上述程序与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关系的,不是违法行为。
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你好,你本人已经跟公司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到期,轮到第三次签合同了。本来你想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是公司不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该如何赔偿你呢?答案就是按照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支付你双倍赔偿金。
这个你没想到吧,我来详细的解释一下。你两次固定合同到期,现在属于法定终止合同,但你现在提出继续签订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项之规定,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签劳动合同时要求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完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只要你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们公司应该要同意的。现在你们公司不同意跟你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之规定,你们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原因就在于此。
具体你能拿多少赔偿金,由于你没有说明两次固定合同的期限,也没有说明你的工资,所以我无法给你精确的数额答案。但我可以举例说明,你参照计算即可。比如你头一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5年,那么你总共在该公司干了8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和算法,现在合同终止了,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你8个月的经济补偿。比方说你合同终止前的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为5500元,那么就按照这个月工资给你补偿,一共就是44000元。再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就是88000元。也就是说,公司不同意你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就要一次性支付你88000元赔偿金,当然你还需要缴纳税款,实际拿到的少一点。这就是我给你具体举的例子,你可以按照我这个方法计算出到底能拿多少赔偿金。
还有一点要注意,公司可能不会主或不会情愿支付你这么一大笔赔偿金的,你想要拿到这个赔偿,肯定要走法律维权,基本上要经历“一裁两审”(即劳动仲裁➔法院一审➔法院二审)的过程,这是长期性的。所以,如果能跟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其实就是你少拿点,公司少给点,那么就不用维权了。具体你打算如何做,要考虑清楚。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如果你打算通过维权拿到应得的赔偿,那么你要保存好合同和其他工作证据;如果你协商解决,那么你还可以跟公司谈判,要求帮你办失业登记手续,从而领失业金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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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或者是劳动关系满十年以上都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签,就是违法的。
所以目前你的情况是公司无论如何都要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签的话,需要支付你相应的赔偿金。我的建议是先和公司协商解决,你了解一下公司是什么原因不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然后把你了解到的劳动法条款和公司说一下,要求公司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同意了,那就皆大欢喜。
如果公司不同意,就要走法律的程序了,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不同意,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会进行调查,然后解决此事,最后一步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听你的描述,应该还是想继续在公司工作,所以一旦到法庭对峙的局面,可能也很难在公司继续工作了,所以最好还是能够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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