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律知识 2025-08-21 1
今天给各位分享民事诉讼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民事诉讼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2. 强制执行二十年了还能申请吗?
  3. 强制执行为什么要六个月?

行政判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时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请看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四条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二十年了还能申请吗?

法院判决后曾经执行过,二十多年后还可继续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强制执行为什么要六个月?

这个时间是从立案当天起计算的,实际办案中别想着会是6个月的执行期,自己该得到的款项还是需要自己去努力,最快、最稳妥的方式还是自己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如果找到了财产线索或者人身下落,办案法官不采取措施,贻误执行战机的罪过可不小啊。努力吧哥们。还有一点,6个月过了也一般不会提级执行的。

六个月是执行的期限,六个月到了后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中结本次执行,有可执行的财产了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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