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赔偿优先原则(民事侵权赔偿优先原则是什么)

法律知识 2025-06-30 2
民事侵权赔偿优先原则是什么解析:
  1. 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可兼得吗?
  2. 侵权赔偿中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指的是事发时上一年度吗?
  3.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判,赔偿多少,要不要坐牢?

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可兼得吗?

侵权行为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本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对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工伤赔偿之外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决定意义。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所受损害是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工伤和侵权两种法律关系互相独立,互不排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和侵权赔偿。

侵权赔偿中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指的是事发时上一年度吗?

侵权赔偿中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不是指事发时上一年度。

在侵权赔偿的计算中,“上一年度”的理解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涉及到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而不是侵权事故发生时的上一年度。这一规定统一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理解,避免了因时间差导致的赔偿计算问题。如果按照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上一年度来计算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人故意拖延赔偿,获取不当的期限利益,也不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金1。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怎么判,赔偿多少,要不要坐牢?

一般侵权行为的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法: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