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怎么办
执行和解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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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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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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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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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
1、当事人未申请过强制执行,私下达成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当事人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即以执行终结的形式结案。对方一旦不履行义务,和解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院不能依据这个协议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以此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该和解协议可以作为另行起诉的证据。
债务双方在法院执行中,如双方和解后,欠债方不履行怎么办?
您好,我是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所以,您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申请执行期间和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这是个好问题,因为有的债务人就是利用和解协议恶意逃债。
法眼扫描知道一个案件,在民事诉讼阶段,被告要求原告免除违约金,愿意在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后30日内支付。
于是法官为了结案,也做原告工作,说你判决后被告上诉,再打二审又得半年时间,然后又申请强制执行,又得最少半年,现在被告在30天后就可以给钱,有啥不满意的呢?
于是原告作出了重大让步,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但30天后,被告根本就没有履行的任何表示,无奈之下,原告只得申请执行。
在执行阶段,被告又故伎重演,要求调解,按说这个时候原告就不应该再让步了,但又以为被告会执行,于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员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但被告又不履行,原告只好申请恢复执行,但经过两次让步,已经让原告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所以,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时候,一定要附上条件,对方一旦不履行则将之前让步的利益全部计算上,而且要求被告不提出异议!这样的执行和解协议相信对方不敢再拖延了!
【每日讲法观点】债务双方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欠债方不履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程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执行程序中和解,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案件一旦进入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能够就执行的事项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是完全受到法律保护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以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同时人民法院会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有什么办法?
和解协议原则上是基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签订的,被申请人应当积极地按照和解协议内容进行履行,如果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积极的履行,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同时对于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将被申请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总结
在执行的程序中,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能够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最好要按照和解协议积极的履行,如果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不但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会给执行的法官产生不良的印象,同时很可能执行案件会再次恢复执行,也很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
对于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人民法院限制其高消费、将被申请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对被申请人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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