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赔偿怎么赔的
企业与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协商技巧?
按照法律规定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是在社保局认定了工伤,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残疾,而且员工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不想再在企业继续工作下去,才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规定是多少就给多少。没经过鉴定,狮子大张口,单位肯定不会同意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靠胡闹瞎要。
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骨折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补助、生活护理费等。
医疗费按照治疗所需进行报销,伤残赔偿金根据工伤等级和工龄计算,误工补助按照员工工资的70%给予补偿,生活护理费则根据伤情和生活需要进行补偿。
如果工伤骨折导致了家庭经济困难,还可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赔偿金额应由雇主或其保险公司承担。
工伤骨折的赔偿需要遵循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体流程和赔偿标准如下:
1. 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2. 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伤情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也根据程度分为不同等级。
3. 计算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参考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
4. 赔偿项目:除了社会保险部门支付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5. 赔偿金额: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的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因素确定。
6. 支付方式:赔偿金额一般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伤者。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另外,各地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参考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
工伤社保赔偿费用明细?
买了社保工伤能赔多少钱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的费用包含:
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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